只要貸款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貸款條件,就可以進行貸款,貸款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償還貸款的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但是,能否貸款,要看銀行的信用記錄。債務人因民事糾紛發生債務,經法院強制執行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將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結案的方法是:
1,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已全部執行完畢;
2.裁定終止執行;
3.裁決不會被執行;
4.雙方已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
綜上所述,對於法院的生效判決,在規定期限內向權利人不積極履行,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經相關權利人申請,應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壹旦被列為失信,會影響個人信譽,從而直接影響個人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記入征信系統、通過媒體發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報政府有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機構和行業協會,以便有關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支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知征信機構,征信機構應當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CPPCC委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