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級建造師證怎麽拿?
1,電子證書領取:考生可登錄省電子證書打印系統自行打印。
2.紙質證書領取:郵寄領取和現場領取。
(1)郵件領取:考生可登錄省證書郵寄系統填寫相關郵寄信息,然後將證書郵寄回家。
(2)現場征集:分為個人征集、他人征集、單位征集。
本人領取:考生攜帶許可通知書中指出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領取。
代發:代發需要提供代發人的身份證明和考生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代表單位:需要考生本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二、第二份施工現場許可證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試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從事相關職業的證明;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免試考生);本人近期壹至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
三、二級建設成果管理辦法
1,滾動管理:
統考: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式為滾動管理,成績為滾動管理,周期為兩年。參加全部三科考試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2.非滾動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考部分科目者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
三。附加物:第二次建築附加物的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申請二次建安的人員經審核合格後,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作為註冊時增加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