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其行為已違反規定,涉嫌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應當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這侵犯了丈夫的隱私權,可以被起訴。也可以作為離婚的依據。具體可以直接咨詢法務部。
每個人的隱私都是受到保護的,他的行為已經違反了規定,涉嫌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應當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法律承認每個自然人都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或公開的方式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即使是夫妻也不例外。拍攝、偷窺、竊聽、公開他人的私人活動,在法律上是非常典型的侵犯隱私的行為。
侵犯隱私壹般包括以下十類: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電話號碼;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他人住宅安寧的;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自拍攝他人私生活。窺探他人室內情況: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的: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公之於眾: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開的;7.幹涉他人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宣傳:8。向公眾宣傳他人婚外性生活:9。泄露公民個人資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公眾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33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