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祝福短信 - 武漢市藥品管理條例

武漢市藥品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嚴懲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動,嚴禁非法吸食、註射毒品,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以下簡稱《禁毒決定》)。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調查與預防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和協調本轄區的禁毒工作。公安機關是禁毒行政主管部門。第六條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認真履行各自的法定職責,依法嚴懲毒品犯罪。

衛生、醫藥、工商、民政、民航、鐵路、交通、郵政、海關等有關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做好藥品管理工作。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都有責任開展本單位、本地區的禁毒工作。第七條禁毒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第八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壹)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三)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匿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財物的;

(四)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氯仿等用於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制劑進出境,或者在境內非法買賣上述物品的;

(五)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或者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經公安機關處理或者抗拒鏟除後種植的,

(六)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或者持有大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種苗的;

(七)強迫、引誘、教唆或者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

(八)允許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

(九)依法生產、運輸、經營、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註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和能夠使人成癮的精神藥品的。第九條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或者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不滿五百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禁毒決定的規定處罰。第十條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種苗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第十壹條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沒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雜罌粟殼、罌粟籽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並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第十二條賓館、娛樂、飲食服務、交通運輸等單位和房屋承租人,應當把加強對本單位或者場所的管理,作為管理職責之壹。未向公安機關報告並采取措施制止本單位或者本場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整改或者停業整頓。第十三條藥品生產、銷售部門和醫療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買賣和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處罰。第十四條沒收毒品、毒品犯罪的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和用於犯罪的財物。

罰沒收入上繳財政,按照國家規定專項用於禁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克扣或者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