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扣不成功可以補。用人單位未補繳且未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告扣費成功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補繳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本人也可憑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分局窗口打印繳費回執,憑繳費回執到指定銀行櫃臺繳費。款項到賬後,可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保證下個月社保扣款前個人代扣銀行卡余額充足,下個月社保費代扣期壹並扣款。銀行代扣後,大約兩到三個工作日後將款項支付到賬戶,款項到賬後即可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如果個人未能在參保當月繳費,從次月1日起,職工醫保住院、門診重疾、門診統籌不能報銷。欠費逾期不超過三個月後,醫保按規定享受報銷待遇。參保人連續欠費三個月以上的,繳費後有醫保等待期。從正常繳費月份起連續正常繳費滿六個月後,從正常繳費第七個月的第壹天起,可以按規定報銷醫療保險。連續正常繳費6個月為等待期,等待期內醫保不享受統籌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