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設立風險提示板的目的是提醒投資者重大風險。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和退市股;風險警示股票包括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原中小板、深交所創業板被警示的股票。退市股票是指被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但在退市整理期內尚未退市的股票。
3.股票被摘牌的上市公司,是指因未達到交易所相關財務及其他上市標準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的情形。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後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具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內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