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報警。
已經涉嫌威脅、侮辱、騷擾,那麽妳可以收集證據,報警!
註:普通報警警方不受理,不予立案。
原因是:
1.網貸是民事案件,應該向法院起訴;
2、口頭威脅,沒有采取實際行動,所以警方不會采取進壹步行動。
另外,警察壹定要準備好證據,否則沒用。
3.聊天記錄
4.錄音
以上兩條是最重要的,我們必須表明我們完全願意償還。如果對方仍然辱罵威脅,警察可以及時制止。
溫馨提醒:及時保留報警記錄,如照片、報警文件等,反過來會阻止收藏者。
第二,舉報投訴
1,主要投訴渠道
2.舉報電話:010-12321。
3.在微信、QQ、支付寶的城市服務頁面點擊不良信息舉報。
4.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和微博微信官方賬號關註:12321舉報中心。
5.貸款平臺
如果妳申請的是正規的貸款平臺,比如銀行金融機構、持牌貸款公司或者大型P2P平臺,可能會外包給第三方催收公司,妳可以收集證據,聯系公司,表達還款意願。如果建議再暴力催收,向有關部門投訴,可能會好壹點。
收藏的是什麽?
催收是補救企業壞賬或個人債務的民事行為。托收的雙方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如果債務人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償還債務,催收人員會通過壹些民事方式對其施加壓力,促使其履行債務。
催收的目標是“壞賬”。當企業或個人無法收回壞賬或債務時,就催生了催收行業。
俗話說“有借必有還”,但既然經濟交往與借貸的關系在人類社會就已經存在,那就是“有借未必有還”。
早在唐朝,我國就有法律約束不能還債的人。《唐律》卷二十六《雜律》規定:“負債違約壹元以上者,違約二十日或二十日者,為壹等,違約六三十元者,為二等。百加三等,每單必賠。”“賈”是“馬”的意思。這條法律規定,如果債務達到1塊布的價值,20天內不還,就要受到20次“鞭笞”的懲罰,每隔20天再加壹次,直到從鞭笞20次升級為鞭笞60次。債務達到30馬,在60招的基礎上加二等,達到100馬,加三等懲罰,即90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