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幾乎每天都有HR在群裏問,大家都知道離職需要書面申請或報告。但如果員工口頭離職時不按套路走,單位會蒙在鼓裏,不知道怎麽辦。
好在每個單位都會遇到1-2個不辭而別的工人。他們要的是離職,不考慮違法解約的後果,不交接不支付和解金是不行的。人家就是不來也沒辦法。(如果妳現在沒有遇到,也不用擔心。只要堅持走HR這條路,這個“小怪物”遲早會遇到的。)
公司不交辭職書通常有三種方式:
1,順其自然,二不找狀態。
工人不來辦理交接手續,超過壹定時間不來。單位認為勞動者“自願離職”(法律上沒有自動離職這壹說),所以單位扣勞動者的社保和公積金,停發工資,長期不找。
如果真的找不到,就夠了。如果有壹天勞動者回到公司說自己沒有離職,公司單方面減少社保和公積金,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要求解除勞動關系,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已經發生事故的,要求認定工傷;或者生病,生孩子,要求公司支付相關待遇等。;總之,勞動者認為勞動關系並未終止,其他勞動關系的處理需要單位履行,除了未發工資。壹旦認定未解除勞動關系,單位很被動,該支付的待遇都會支付。
2、不來公司交接,曠工,解約。
該員工在被口頭或電話告知將離職後沒有前來辦理交接,公司對此非常生氣。這有點難以管理。公司不應該這麽被動。它應該主動采取積極的態度,否則公司以後怎麽管理?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工人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不來,屬於曠工,公司可以終止曠工X天。X天後,公司會直接給勞動者發終止通知,終止原因是X天。勞動者接到通知後反手申請仲裁,稱單位違法終止。涉訴單位的曠工行為是否經得起推敲,需要司法驗證。
3.先解除勞動關系,再跟進工作交接。
首先,搞定員工辭職。可以記錄員工離職的電話,保存離職的微信語音或文字、短信、郵件。最好是讓員工手寫離職申請/報告通過EMS寄到單位,封面註明是離職申請/報告。可以多種方式,多管齊下,固定員工離職行為。
其次,在收到員工的辭職申請/報告後,明確如何回復員工準備辭職,公司同意其辭職,雙方勞動關系於XX時終止。XX時,單位會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可以多管齊下送達勞動者,明確告知勞動關系已經解除。(如果工人配合交接,由於交接工作很多,到約定時間還沒有完成交接,這時候單位要變通,不要在約定時間找工人麻煩。)
最後:勞動關系終止後,單位與員工之間不再存在勞動關系,無需擔心第壹種情況可能存在的風險。這時候可以繼續跟蹤該員工的交接情況,先規避風險,總比被動等待對抗風險好。
03對該股的建議
單位問,除了這種被動等待交接,單位沒有其他維權手段嗎?
勞動者被非法釋放,單位的維權手段已經非常有限。在《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中,勞動者未按照本條例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大部分省市沒有這樣的規定,單位必須證明員工辭職不移交工作造成的損失是可以追回的。
所以,如果不是特別重要的崗位,沒有必要因為沒有及時移交這件事和工人爭論。不交就不同意離開。最終,這個單位將會遭殃。您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靈活選擇交接方式。單位要主動,能遠程就不用來公司了。
如果是很重要的崗位,那就做好未及時移交工作的損失評估,必要時通過司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