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郵件:將報告作為附件發送給所有者,並在電子郵件的正文中提醒所有者檢查報告。在郵件中簡要描述報告的內容和重要信息,並提供報告的文件名和格式。
2.短信:如果車主已經同意接收短信通知,可以發短信提醒車主查報。在短信中簡要說明舉報的內容和重要性,並提供舉報的訪問鏈接或文件名。
3.電話通知:如果與失主有電話聯系,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失主,口頭告知報告已經出來,並提供報告的查閱方式或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