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遼寧省保密技術支持中心的職責
遼寧省保密技術支持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全省保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維護;開發和應用保密通信、信息處理和存儲等技術;組織涉密人員的保密培訓和教育;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保密檢查和評估;處理涉及機密信息等的安全事件。
二、遼寧保密技術支持中心的技術支持
為有效履行上述職責,遼寧省保密技術支持中心擁有壹支具有豐富保密信息安全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專業技術團隊。該中心還配備了先進的安全技術設備和系統,如加密通信設備和安全存儲設備,以確保機密信息在傳輸、處理和存儲過程中的安全。
三、遼寧省保密技術支持中心工作成果
多年來,遼寧省保密信息技術支持中心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通過不斷完善涉密信息系統安全防護體系,加強涉密人員保密意識教育,有效防範和處置了多起涉密信息安全事件,確保了全省涉密信息的安全穩定。
四、遼寧保密技術支持中心的社會意義
遼寧省保密技術支持中心的工作不僅關系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保密信息安全,也關系到國家的安全穩定。該中心通過提供專業的保密技術支持和服務,為全省各單位營造了安全穩定的保密信息環境,為促進遼寧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總而言之:
遼寧省保密信息技術支持中心在保障保密信息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專業的技術團隊和先進的保密技術設備,為全省各級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支持和服務。該中心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和重大社會意義,為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4條規定:
保守國家秘密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應當遵循積極預防、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保證國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24條規定: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涉密信息系統管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將涉密計算機和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絡;
(二)未采取保護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絡之間交換信息的;
(三)使用非保密計算機和非保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四)擅自卸載或者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管理規程;
(五)贈送、出售、丟棄或者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涉密計算機和涉密存儲設備移作他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