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因此,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妳還有權獲得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老板拖欠工資。我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能讓我找村委會解決嗎?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只能找村委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必須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註冊信息)。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和答辯期;然後開庭,然後在妳們兩個之間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出具裁決書。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案;如果員工不服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拖延到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我投訴酒店拖欠工資,勞動局的老板會報復我嗎?既然拖欠工資,我必須投訴。
這是壹個怎樣的報復社會?妳得向勞動局解釋。
讓他們保護妳,必要時提高警惕,多掂量掂量自己。
難道老板拖欠工資就不能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嗎?壹、受理範圍
凡本區所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均屬於舉報投訴受理範圍。
(註:對不符合受理範圍的舉報案件,應指導當事人向有關部門咨詢或申訴)。
二、驗收條件
1,兩年內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
2、有明確的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侵害;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4.投訴人進行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文件。
三、所需材料
1,投訴人應出示身份證、工作證等。賠償
2.舉報人舉報所在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應當出示與其所在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勞動合同、錄用通知書、工資卡等。
四、舉報投訴的形式和內容要求
1.投訴壹般以書面形式舉報,由本人或電話送至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2、報告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舉報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聯系方式;
(2)被舉報單位名稱、被舉報人姓名、詳細地址(住址)、工商登記註冊機關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
(三)報告事件的時間、地點、內容、過程、涉及人數和金額;
(4)所報道的事件必須真實;(五)舉報投訴人要求的事項;
(6)舉報人簽名,並註明舉報時間。
動詞 (verb的縮寫)案件的受理和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將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舉報按照案件的輕、重、急、緩進行分類,依法查處。
1,屬於職工與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應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處理;
2、區管轄的企事業單位案件,由當事人報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3、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後認為不屬於受理範圍的,應告知當事人到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不及物動詞接受的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投訴,自受理之日起立案調查,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調查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責令改正);
90日內不履行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處理的基礎
《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規定》等。
工資會延遲壹個月發放。可以去勞動局投訴老板工資要按月發嗎?隔月發工資是違法的,這個月工資下個月合法發。拖欠工資、不發工資或者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沒有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拒不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還沒到法定年齡就工作了,但是我的老板還拖欠他的工資。我去勞動局投訴他的有效性。妳敢投訴他嗎?很恐怖,當然有效。
老板可以通過短信向勞動局投訴拖欠工資嗎?如果工資談判不成功,他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就應該直接找公司要拖欠工人工資這種事情。現在國家有法律法規規定它是違法犯罪的,所以必須給工人發工資,必須嚴懲違法的公司和企業。
妳這個事情主要看法律第七條:7。企業應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嚴禁支付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勞動者工資。
可以直接找企業主,財務部門,財務經理。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不行,向當地* * *部門(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12345投訴熱線、12348法律援助熱線)舉報投訴。記住,妳必須。比如協議合同,關於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錄像,上班打卡記錄,上班時的工作錄像,各種文字資料,微信,短信,知情者,參考資料等。,都可以作為事實證據。
老板向勞動局投訴拖欠工資!後來給的!勞動局呼籲打官司!不去會自動起訴嗎?勞動監察大隊立案後,不會自動撤訴。
勞動監察部門受理案件後,進行初步調查,認為用人單位涉嫌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立案後,追究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罰。勞動者自訴案件,無論勞動者是否撤訴,勞動部門都要繼續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直至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為並結案。實踐中,“無論勞動者是否撤訴,勞動部門都應當繼續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直至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已經糾正並結案。”
綜上,勞動者不撤訴,勞動監察部門不會自動撤訴欠薪自訴案件。
建議:向勞動部門提交或郵寄撤訴申請書或工資支付證明。
老板拖欠工資在勞動局投訴如何填寫投訴單,並親自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和補償!
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拖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和《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工資欠條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借條和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職工姓名、用人單位等基本信息;
2、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數額;
3.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雇主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和《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其按照違約金額的50%至100%支付賠償金
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口頭也可以書面,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
3.向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壹般都能最終解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按被申請人人數* * *份,申請人身份證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有些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信息。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將原件提交仲裁委員會查驗。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特別時效期間適用於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為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壹年。
由於部分省市未在勞動監察期限內支付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投訴,逾期不支付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工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仲裁和調解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就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約定期限內未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二十七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第五十壹條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處理規則
第二十九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寫仲裁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錄在案,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申請人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