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提前三天上報怎麽辦?
1.鄭州市外來(歸國)鄭人員須提前三天向所在社區申報,並登錄“鄭好辦”APP——歸國鄭人員登記管理系統,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未按要求提前登記的,須在抵鄭後24小時內完成信息填報。省外人員和省內疫情發生城市的人員入境鄭時必須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請入境鄭後按屬地要求嚴格落實個人疫情防控措施。2.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對來(回)鄭州未按要求提前報告的人員發送提醒短信。接到提醒後,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報告,並落實個人疫情防控措施。在規定時間內未履行個人防護責任的,鄭州衛生碼將給予“紅色碼”。被給予“紅色代碼”的人員應立即與所在社區聯系,報告健康代碼狀態和提醒信息的內容,並根據社區的要求實施相關控制措施。在人身風險得到緩解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參加集會活動和前往人員密集場所。3.凡按要求自願向鄭報到(回)的,如需實施集中隔離,壹律免費;未按要求主動報告者,如需集中隔離,食宿、核酸檢測等費用自行承擔。4.對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信息、不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擴散、危害公眾安全的,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