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離婚訴訟會告知。提起離婚訴訟後會告知原告。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首先會審查是否符合條件。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立案,並在七日內通知當事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民事申訴;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或戶口本;
3.結婚證或婚姻登記審查表等婚姻證明材料;
4.夫妻擁有共同財產的證明;
5.夫妻關系破裂的證據。
三、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後,立案庭出具立案通知書,並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法院立案庭受理後,將案件移送民事法庭審理;
4.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後,向對方當事人發出傳票,要求其在壹定時間內出庭;
5.雙方到庭後,法院會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審理作出了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