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電信業的發展和提速降費工作的深入,信息通信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項事業提供了有力支撐,在現代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短信和語音通話業務的便利,向用戶傳播商業性騷擾電話等垃圾信息,給電信用戶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前期,基礎電信企業普遍采取“先關後審再開”的措施管理短信端口,大力攔截涉嫌垃圾短信的點對點短信。在迅速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不良信息的傳播形式呈現出由短信向語音轉移的趨勢,騷擾電話問題開始擡頭,“按下葫蘆浮起瓢”。
該負責人介紹,垃圾信息的產生和傳播有著復雜的社會成因,主要涉及“業務需求旺盛、信息獲取精準、營銷主動擾民、線下交易”四個關鍵環節,這四個環節環環相扣,形成閉環。同時,由於長期缺乏對騷擾電話等垃圾信息來源和主要受益者的監管,垃圾信息問題難以根除。
近年來,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在制定和修訂中均納入了商業廣告短信發送規範等內容,但各部門對源頭廣告主的監管責任尚未明確,未形成* * *管理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