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要辦理天津市衛生代碼,衛生代碼顯示為“綠色代碼”。
3.提供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種記錄,在津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者應提供衛生編碼左上角的“金盾”標識。沒有“金盾”人員可以提供妳接種地提供的接種證明,比如其他省市的接種編碼、接種記錄等。
壹、天津市最新防疫政策措施
1.高危地區:在境內居住滿7天者,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在1、2、3、5、7日進行核酸檢測。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2.中危區:在國內居住7天者,在家隔離觀察7天,在1、4、7日檢測其核酸。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在低風險地區,非控制人員中7天內報告有新冠肺炎感染者的縣(市、區、旗)、直轄市,將其所在縣(市、區、旗)調整為所在鎮(街道):對7天內在天津居住過的人員,在抵達天津前48小時內實行核酸陰性證明核查制度,在抵達天津後3天內(間隔24小時)完成兩次核酸檢測。
4.在重點疫區,即經專業機構審核並經市防控指揮部批準,疫區內發生下列情形之壹的:疫情規模較大;存在廣泛社區傳播的風險;有外溢情況或有較大外溢風險:原則上對7天內有重點疫區所在街道(鄉鎮)居住史的人員,應根據當地疫情和控制方法,采取與高風險區和中風險區相對應的管理方法,或酌情采取“居家健康監測7天,1、3、7天核酸檢測”的降級控制方法。必要時將控制範圍調整到重點疫區所在的縣(市、區、旗)。
5.來(回)津的外地人員:有來(回)津計劃的人員,在48小時內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天津市衛生編碼“綠碼”完成登記的前提下,有序進入天津。到達天津後,上述風險地區按現行政策執行,其他地區人員在到達天津後24小時內進行1核酸檢測。對於京津冀通勤人員,上述風險區域按現行政策執行,其他區域72小時內檢查核酸檢測陰性。
6.相應調整控制區類別和管理模式,取消管理前進行1核酸檢測。7天內非控制人員中報告新冠肺炎感染者的縣(市、區、旗)。如未調整風險區域,且連續7天未在非控制人員中發現新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則終止管理政策。
二、高危地區來津人員:
1.對密切接觸者,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
2.對密切聯系者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對在高危地區居住過7天的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4.對7天內曾在中度危險區域居住的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5.此外,重點地區的來津人員查控政策也會定期更新。
三。天津的核酸政策
1.計劃來津(回津)人員,在48小時內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天津市衛生編碼“綠碼”完成登記的前提下,有序進入天津。到達天津後,風險地區按現行政策執行,其他地區人員在到達天津後24小時內進行1核酸檢測。
2.京津冀通勤人員,風險地區按現行政策執行,其他地區72小時內查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對在低風險地區居住過7天的人員,在抵達天津前48小時內實行核酸陰性證明核查制度,在抵達天津後3天內(間隔24小時)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
法律依據:
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
第三十壹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