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郵政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郵政業消費者投訴專用電話號碼為“12305”(省會區號-12305)。消費者可以通過電話或在國家郵政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的網站上進行申訴,也可以通過微信、信件或傳真進行申訴。消費者向市(地)郵政管理局投訴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的受理範圍:
(壹)郵政企業經營的郵政業務的服務質量,具體包括:郵件寄遞(信件、包裹、印刷品)、報刊訂閱、零售、寄遞、郵政匯款、集郵品預訂和銷售等依托郵政網絡辦理的業務(不含郵政儲蓄);
(2)從事快遞業務企業的快遞業務服務質量。
擴展數據:
郵政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被投訴企業收到郵政業消費者投訴中心轉來的投訴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妥善處理:
(壹)確認企業對投訴負有責任的,應當依法賠償消費者損失或者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二)收件人投訴處理中涉及的賠償,企業應賠償寄件人的,由企業負責聯系寄件人按規定提出索賠;
(三)確認投訴企業無責任的,應當與投訴人溝通並說明企業無責任的原因;
(四)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的責任劃分由企業自行處理,不得相互推諉,不得影響消費者訴求的解決。
國家郵政局-郵政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