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14天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與核酸檢測陽性及確診病例有軌跡交叉的人員,落實“14+7”管控措施。
2.對有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山東省、吉林省、連雲港市旅居史的來崇人員實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監測,每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後11天嚴格健康監測,4、5、6、7、10、14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3.對與周邊疫情地區有往返需求的通勤人員由各單位、各部門落實“壹周內不離崇、不返崇”的工作要求。確有必要離崇的,返崇後立即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報備,實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4.鑒於目前疫情防控形勢需要,不提倡南通大市以外人員來崇掃墓,倡導“雲祭掃”。
5.全區各企事業單位、社區、酒店、商務樓宇、建築工地等要嚴格落實外地來崇人員信息摸排和登記報告,嚴格查驗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和健康碼,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和隔離醫學觀察等管理措施。
6.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離通,減少旅途感染風險。若發現近14天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疫情報告的城市、與確診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動軌跡有交集、健康碼出現紅碼或黃碼等情形,請第壹時間向社區報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接到防疫短信、電話等詢問或提醒,務必根據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在接收涉疫國家、地區,以及國內城市快遞和物品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正確佩戴口罩和壹次性手套,減少直接接觸;選擇在戶外通風處拆件,內外包裝不要拿回家中,按“其他垃圾”分類投放;需拿回家中的內外包裝以及郵件快件本身,按照“消壹層、撕壹層”原則,用消毒劑進行全面消毒後再使用;處理完郵件快件後及時進行手消毒或清洗雙手。明確為涉疫物品的接觸人員,及時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報告,按規範處置。
8.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壹旦出現發熱、幹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覺味覺減退、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應及時按規範程序就診,並主動告知14天活動軌跡及接觸史。就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交通工具。
9.故意隱瞞、未及時報備或不遵守健康監測、集中隔離、卡口查驗等防疫措施,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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