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事項如下:
1、在開頭壹行的中間寫“訃告”二字,或在訃告前冠以逝者名字,如:×××訃告。字號要略大於正文的字號。
2、寫明逝者的姓名、身份、因何逝世,逝世的日期、地點、終年歲數。終年也有的稱為享年,意思是說享受過有生之年。終年則指死亡時已活到多少年。享年,壹般用於自己的長輩或人們所敬重的老者。終年的用法較廣泛,不帶有感情色彩。
3、簡介逝者生平。這是指逝者生前重大的、具有代表性的經歷,並不是履歷表的復寫(有時可簡寫或不寫)。
4、通知吊唁、遺體告別儀式或開追悼會的時間、地點。
5、署明發訃告的個人或團體的名稱,以及發訃告的時間。
建議訃告讓各個部門的領導看下即可,若廣而告之難免影響到領導的形象,讓部門領導通知下去,準時參加領導母親的追悼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