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鄭州市域外來(返)鄭人員,須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屬社區報備,並登錄“鄭好辦”APP——返鄭人員登記管理系統,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未按要求提前登記報備人員須在抵鄭後24小時內完成信息填報。省外人員和省內發生疫情的地市人員入鄭須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鄭後請按屬地要求,嚴格落實好個人疫情防控措施。2、凡未按要求提前報備的來(返)鄭人員,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推送提醒短信,收到提醒後須在24小時內完成報備,並落實好個人疫情防控措施。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個人防護責任,鄭州健康碼將賦“紅碼”,被賦“紅碼”人員,應立即聯系居住地所屬社區,報告健康碼狀況和提醒短信內容,按社區要求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在個人風險未解除前,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型場所。3、凡按要求主動報備的來(返)鄭人員如需落實集中隔離,費用全免;未按要求主動報備人員,如需落實集中隔離,食宿、核酸檢測等費用自理。4、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信息、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安全的人員,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