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4年開通的全國法院系統通用的官方訴訟服務平臺。當事人或代理人選擇12368手機短信訴訟服務並向法院提供了手機號後,法院可以通過12368發送短信,主動告知當事人案件的審判執行組織、庭審時間地點、程序變更、執行措施等重要流程節點信息,並及時送達各類通知書等。因此,如果收到以12368為發送人的短信,這通常是法院的正式通知。
法院通知號碼的重要性:
1、統壹標識:12368號碼作為法院系統的官方通知電話,為公眾提供了壹個明確且統壹的識別標誌;
2、保障正當程序:通過官方號碼發送的通知有助於確保法律程序的正當性和通知的法律效力;
3、提高效率:統壹的號碼簡化了法院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流程,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
4、防止詐騙:公眾知曉官方號碼後,可以有效識別並防範假冒法院名義的詐騙電話。
綜上所述,12368號碼作為最高人民法院開通的全國法院系統通用的官方訴訟服務平臺,具有統壹標識、保障正當程序、提高效率和防止詐騙的重要性。如果收到以12368為發送人的短信,通常是法院的正式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