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嫖娼,是指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系。嫖娼在我國受到法律的禁止,屬於違法行為。嫖娼容易傳染性病,如梅毒、乙肝、艾滋病、丙肝、尖銳濕疣、淋病等各種性傳播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