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套牌這種貼標簽套用別人車牌的行為是屬於壹種違法行為,任何人都不得觸碰法律的底線,不得做壹些違法的事情,而且作為公職人員,更不應該知法犯法。近日在河南開封發生了這樣壹件事情,壹個男子在家裏明明沒有開車出去,卻收到了車輛違章的短信通知,而且在違章路段更沒有去通行過,收到這樣的短信他感覺很疑惑,這到底是什麽情況呢?為什麽會有違章信息出現。
於是他便到達了違章的地點進行蹲守,他想看壹下究竟是怎麽回事,讓他出現了違章信息,難道是車輛被套牌了嗎?經過了壹天的等待,他發現了壹輛城管局的執法車,將數字2改成1,這樣壹來就變成了他的車牌號。這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因為這輛車是開封市順河回族區城市管理局的執法車輛,在這個期間他們還擅自闖紅燈,是違反了交通規則,於是該男子便上前找到該車輛的人員進行理論,而這時車上也確實下來了兩名身穿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員,男子更是要求他們二人提供車輛的相關手續,但這兩名身穿制服的城管並沒有提供,由此雙方之間發生了爭執,最後還是撥打了報警電話,通過當地警方來對此事進行調查取證。
現在當地交警部門也對此事做出了回贏,套牌這個情況確實是真實存在的。但這件事情是真實存在的,那麽城管他身為執法人員,竟然知法犯法,不僅套牌私家車還擅闖紅燈,對於他們來講,就沒有把法律法規放在眼裏嗎?對於此種行為,如何讓民眾能夠信服他們手中的執法權?想要徹底的解決這個問題,那麽就要對這件事情進行更深入的調查比如,為何會在城管部門出現套牌車輛的情況?難道是城管部門的執法車不夠用嗎?如果說是不夠用,那麽到底是什麽原因才導致執法車輛不夠用呢?又或者是對於這種套牌行為,難道單位就默認了這樣的違法手段嗎?
總的來講,對於這種開套牌車的行為,尤其是在執法人員身上出現,那就更應該嚴肅對待這個問題,畢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為執法人員,如此目無法紀,實在是無法無天,必須要嚴懲,還要深耕其背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