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都會團體交通意外責任大概有以下幾項:
1、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乘坐飛機、火車、地鐵、輕軌、輪船、汽車等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遭遇意外傷害事故時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種類,在本保險所列明的乘坐該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以內,按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由於該事故導致身故,本公司按照被保險人所遭受的該類意外傷害事故所對應的載明於保險單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我們對該被保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險責任終止。
2、意外殘疾保險金
並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因該事故造成殘疾,應在治療結束後,由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且其殘疾程度符合本條款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以下簡稱“給付表”)所列殘疾項目之壹的,本公司按照被保險人所遭受的該類意外傷害事故所對應的載明於保險單的保險金額乘以給付表中所列相應殘疾程度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未完成治療,本公司均按照被保險人在該第180日的身體狀況進行殘疾鑒定,鑒定結果符合給付表所列殘疾程度之壹的,本公司以該類意外傷害事故所對應的保險金額乘以該殘疾程度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壹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給付表所列二項以上(含二項)殘疾項目時,本公司對其分別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但不同殘疾項目發生在身體同壹部位的,僅給付較嚴重壹項的意外殘疾保險金。
3、意外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且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由於該事故為直接且單獨原因造成的燒燙傷的程度達到三度且符合本條款所附《三度燒燙傷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以下簡稱“附表2”)所列燒燙傷情況之壹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附表2中所列相應燒燙傷程度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意外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壹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的燒燙傷,無論是否同時發生在身體同壹部位,本公司僅按最嚴重壹項所對應的金額給付意外燒燙傷保險金。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的燒燙傷,本公司分別給付各次的意外燒燙傷保險金。
三、總之這是對您外出乘坐交通工具時發生風險的壹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