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員關聯後,個人賬戶余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5%的部分,超出部分可由指定家庭成員使用。
2.個人帳戶可以授權給壹個或多個家庭成員使用。被保險人由其壹名以上家庭成員授權使用的,使用順序以授權人個人賬戶余額為準。
3.個人賬戶家庭成員在門診使用的條件是授權用戶的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或者沒有個人賬戶。
4.個人賬戶家庭成員關聯後,授權用戶就醫時只需刷社保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