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法,有交警指揮的要按紅綠燈走,有燈指示的要左轉調頭,不得幹擾對面車道行駛的車輛。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左轉標誌、標線的地方,機動車可以掉頭。允許掉頭的,在沒有掉頭專用信號燈或者沒有其他限制掉頭的交通標誌的情況下,機動車可以在有交通信號燈的時段掉頭;如果有交通標誌明確表示妳將在紅燈或綠燈期間掉頭,妳應在標準化信號期間掉頭。
掉頭時,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或者行人。在標誌、標線禁止掉頭或者左轉的地方,以及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危險路段,機動車不得掉頭。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左轉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