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空管系統現行的行業管理體制是三級管理:空管局、地區空管局、空管分局(站)。運行組織形式基本上是以區域管制、進近管制和機場管制為主線的三級空中交通服務體系。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空管政策、法律法規和民航局的規章、制度、決定和指示;制定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運行管理制度、標準和程序;實施民航局制定的空域使用和空管發展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全國航班時刻、空域容量等資源的分配和實施;組織協調全國民航空管系統建設;提供全國範圍的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導航監視、航行情報和航空氣象服務,監控國家空中交通管制系統運行,負責專機、重要飛行活動和民用航空航空器搜救的空中交通管制保障;研究開發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新技術,並組織推廣應用;領導和管理民航各地區空管局,按規定負責直屬單位人事、工資、財務、建設項目、資產管理和信息統計等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局空管局領導和管理民航七個地區空管局及其下屬空管單位。省會城市(直轄市)的空管單位簡稱空管分局,其他空管單位簡稱空管站。民航局地區空管局是民航局空管局的下屬機構,機構規格相當於副行政部局級,實行企業化管理。民航空管分局(站)是民航地區空管局所屬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行政級別,實行企業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