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齊“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三證原件,到本市相關部門辦理。若車是公有的,則應帶“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企業機構代碼證”或“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原件辦理。
2.、如果“機動車登記證”、“企業機構代碼證”不能出示原件,則應該將原件所有的頁面復印,並且蓋上單位公章,當原件使用。
3、辦證部門不會收取原件,正常情況下也不會收取復印件,辦理時間只需3分鐘左右。
4、對於2001年以前的機動車,基本是沒有“機動車登記證”的。所以該類車輛需要辦理機動車綠色環保標誌之前,應先到當地車管所/機動車檢測中心補辦。
5、申領到黃標的機動車車主,可以根據“綠標的標準”先自行判別,若能達到該標準,可到當地具有技術鑒別資質的辦證部門進行鑒別。若鑒別成功,可換成綠標(國I)。鑒別過程不需支付費用。認定標準:
黃標車的認定是以尾氣排放作為標準的,在這裏說說國I標準和國Ⅲ標準。我國於2001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Ⅰ)等效於歐Ⅰ標準。
2007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Ⅲ)》等效於歐Ⅲ標準。因此,國Ⅰ的排放標準是,壹氧化碳不得超過3.16克公裏。
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1.13克公裏,其中柴油車的顆粒物標準不得超過0.18克公裏,耐久性要求為5萬公裏。國Ⅲ的排放標準是,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0.66%。壹氧化碳不得超過2.1%微粒不得超過0.1%氮氧合物不得超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