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長期接受農業哺育後,工業已“長成”,應該回報農業。工業反哺農業,是對新型工農關系和城鄉關系的壹種概括,是對“農業哺育工業”的升華轉化。這裏的工業和農業都是歷史性的概括性概念,工業泛指非農業部門和城市,農業則涵蓋“三農”。實行“工業反哺農業”,既是解決好“三農”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工業反哺農業是發展農業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的要求:農業是安天下、穩民心的產業。隨著人口增加和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將呈剛性增長。而農產品生產則受到耕地減少、水資源短缺和生態環境惡化等因素的嚴重制約,增產的困難很大。
三、工業反哺農業是提高我國農產品競爭力的要求:為了克服我國農業經營規模超小型的不利因素,應對國際市場的挑戰,就必須實行工業反哺農業,不斷加強政府對農業的支持和公益性服務,全面提高農產品競爭力。
四、工業反哺農業是提高社會公平的要求:實行工業反哺農業,既是減緩乃至扭轉這種城鄉差距擴大趨勢的要求,是按貢獻取酬和提高社會公平的要求,也是穩定社會的要求。
所以說,沒有誰重誰輕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