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哥倫比亞航空公司認為空管人員也有責任,他們認為空管人員不明白機組人員的意思也是壹種疏忽。他們甚至威脅要起訴聯邦航空局。但FAA指出,哥倫比亞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從未在事故發生前壹分鐘向空管員報告飛機燃料耗盡,並給予優先降落許可,否則空管員當然會做出適當配合。同時,他們指出機組人員沒有機會降落在波士頓機場。只要他們在事故發生前45分鐘內轉向波士頓,空管人員就不會誤解機組人員當時的處境。但是,其實空管人員也有部分責任。當時有4名空中交通管制員負責引導052航班進入現場,但在交接過程中,沒有壹名空中交通管制員向另壹名空中交通管制員報告052航班燃油不足,這使得英語水平較差的哥倫比亞航空公司052航班機組人員不得不多次重復飛機的情況。
根據協議,聯邦航空局需向空難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乘客支付40%的賠償金,其余60%由哥倫比亞航空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