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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日本人只尊重古代中國人?

為什麽日本人只尊重古代中國人?

來源:文化現象和思維

明清和春秋時期的中國人:兩種不同的人

壹個日本人說:“他們尊重古代的中國人,卻不尊重後來的中國人。因為中國古代的人和中國的人很不壹樣。”

這聽起來可能有些刺耳,但如果妳把中國的歷史從頭到尾仔細讀壹遍,就會發現這種說法是有壹定道理的。在春秋時期,中國人民充滿活力,性格鮮明。漢唐時期的中國人優雅而自信。到了明清時期,他們是那麽的麻木,懦弱,缺乏創造力。與春秋時期的中國人相比,明清時期的中國人簡直是兩種不同的人。

我舉幾個例子,首先是武俠精神。

春秋時期,貴族都下馬,可以上馬,可以使用武器。俠客遍地,武士橫行。當時國內的人都不喜歡壹步三步弱的白面書生。男人和女人都因為高大強壯而美麗。

所以《詩經》要表達莊姜之美,必先說“以主人”;妳寫魯莊公的美,就壹定要說他“倔強而繁華”。那個年代帥哥的標誌是大男人,卷發,胡子濃密,最好聞起來像只狐貍。《馮祺路翎》贊美獵人,說他“美麗卷曲,美麗婉約”,就是頭發卷曲,胡子多。同樣的,在《晨風澤皮》中,說的是“有壹個美人,巨大而卷曲,有壹個美人,巨大而優雅”,讓女主角在暗戀中感受到了愛和壓抑。

春秋戰國時期,爭奪霸權和實力的大國都是強大好戰的。《詩經·秦風·無衣》中有壹段註釋:“秦人之俗,普遍豪邁,勇者為先,忘生而輕死。”班固在《漢書》中也說:“秦時,恥於文而勇也。”

東方大國齊國,民風兇悍,人民都是急躁固執的,就像今天的韓國人。貴族在路上經常發生汽車相撞,國家立法也禁止不了。

就連今天吳儂軟語的吳越,在先秦時期也是壹片剛烈之地。《淮南子註疏訓》說:“越王勇猛,百姓卻危在旦夕,拼了性命。”班固這樣描述這片土地的武學遺產:“(吳越)君勇猛,故其民至今用劍,易死。”

再來看看後來的中國人。

明朝萬歷年間,到達中國的傳教士利瑪竇偶然發現,中國的男性是如此的軟弱。在給羅馬的壹封信中,他說,“很難把中國的男人視為能打仗的人。”。不僅如此,他還驚訝於帝國中最聰明的人看起來都像女人:“無論是外表氣質還是內心感受,看起來都像是溫柔的女人。如果妳尊重他們,他們會比妳更謙卑。”

利瑪竇在中國的幾十年裏,也看過上流社會的人打架,但那壹幕讓他忍俊不禁:“互相打架時,表現出來的都是女人和男人的憤怒,互相打架時還揪自己的頭發。”“他們很少殺人,他們甚至想都沒想過這種戰鬥方式。這不僅是因為他們沒有任何真正的男子氣概,主要是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甚至沒有刀之類的武器。”“這些男人每天花兩個小時梳理長發,優雅地整理衣服,就這樣悠閑地度過了美好時光。”

鴉片戰爭後來到中國的外國人,更驚訝於中國人的懦弱。古博查說:“傲慢、心胸寬廣、看似剛毅的中國人,壹旦遇到態度堅定、意誌頑強的人,就會立刻變得軟弱,仿佛患了癔病。面對困難的中國人常說‘小心’,也就是‘膽小’。”羅斯說:“中國的孩子不像歐洲的孩子那樣蹦蹦跳跳...武力升值已經完全消失。大男人當眾哭也不害臊。”

俠文化和俠精神的失落

舉個例子不壹定能說明問題,我們再來看看俠義。

春秋時期是中國俠文化最燦爛的時代。俠義之士,扶危濟困,不扶不扶;路坎坷時,拔劍相助;知恩必報,赴湯蹈火;受他人委托,壹諾千金。趙氏孤兒,刺俠,荊軻刺秦王,都是感人肺腑的故事,詮釋了當時男人的英勇果斷,告訴後人什麽叫輕生,什麽叫委身生死。

春秋俠最大的特點就是非常重視人格的獨立和平等。豫讓刺殺趙襄子的故事充分說明了這壹點。為了給智伯刺殺報仇,毓讓偷偷溜進了趙家。他吞炭自殘畫自己,化了臉,讓他吃了不少苦頭。

余讓

被抓後,審訊者對玉讓說,妳以前給範家和專家辦事,都被智伯給滅了。妳沒有為他們報仇,而是為智博工作。妳今天為什麽這麽死心塌地要替智博報仇?玉讓回答說,在那些日子裏,賈凡和中國專家對我很隨便,我對他們也壹樣。智伯待我如國士,我自然要以國士報恩。

玉讓的回答,開啟了兩千年來“士為知己者死”的起源:我,玉讓,不是妳們任何人的附屬品,我就是我自己,沒有義務為妳們報仇。我是否為妳報仇取決於我自己。

於讓追求的是等級社會中平民的人格尊嚴,是社會和他人對自我價值的認可,尤其是在向來看不起平民的貴族面前。既然我不是妳的附屬品,我們之間的交流就應該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如果妳拒絕和我平等相見,我們之間就只有利益了。

這種“思想自由,人格獨立”是戰國俠文化中最有價值的部分。他們做騎士,不是為了利益,甚至不是為了名聲,而是為了心中的壹種英雄主義感。他們像珍惜自己的眼睛壹樣珍惜自己的人格尊嚴,他們甚至對“平等”這個詞很敏感。“孟嘗君以前晚上招待客人,壹個人罩火。客怒,從飯到菜,辭而不吃。”即使在座位安排這樣的小事上,他們也不能容忍任何不平等。

到了明清時期,“俠客”們願意抓住權力不放,成為權力的附庸。

看看《三俠五義》裏的俠客。他們都在官員面前自稱“罪人”,並以屈服於權力的規則為榮。第四十五回,鉆天鼠房鹿第壹次見到包拯,對身邊的展昭說:“房鹿是個大壞蛋。他怎麽能這樣見向大師?房鹿是不是不懂規矩?”於是他走向刑具,“眾人點頭贊嘆。”

當這五只老鼠在第四十八個故事中遇到宋仁宗的時候,這些英雄見到皇帝的時候,他們都“心裏壹跳”,“匍匐在地”,“渾身發抖”。當所謂的“江湖自由”遇到強權,立刻表現出十足的奴性。“鉆鼠”和“渡河鼠”這兩個馴養的名字,被皇帝改成了“盤桅鼠”和“混河鼠”,他們也欣然接受。

正如魯迅所說,春秋時期的俠客以“死”為終極目標,他們的結局也確實是慷慨赴死。清朝小說裏的俠客都成了地主官僚,黑白都壹樣。就像《三俠五義》裏寫的,丁和丁這兩個英雄,家裏有很多土地,是地產士紳,而五鼠卻被困在壹個空島裏。

魯迅說“三俠五義”中的主人公表面上是俠客,實質上是奴才。“滿洲入關,中國逐漸被制服,連有‘俠義’的人也不敢再偷了,不敢批評奸臣,不能直接為皇帝辦事,就跟著壹個好官或者欽差給他當保鏢,替他抓賊。”他們雖然“聖旨之下居於庶人之上,壹方面必須服從命令,但在其他方面仍能勇往直前,安全感增加了,奴性也增加了。”

清代儒官的動物式生活方式

說到俠義,我們來看看古代儒家和後世儒家的區別。

後來被統治階級作為統治工具的孔孟之道,並不像後來那樣奴顏婢膝,而是轟轟烈烈的清新。春秋時代的每壹個讀書人都以君王的老師和朋友自居,把自己所學的“道”置於權力之上。如果和諧,他們就留下,如果不和諧,他們就走。這壹點在儒家思想中最為突出。孔子周遊列國,不依附高官厚祿,不向任何政治權威屈服,只是為了宣揚自己的政治觀點。他說:“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誌。”

孟子比孔子更精辟。孟子性格外向,感情豐富,性格張揚。他自負到公然宣稱:“如果妳要統治世界,這個世界上還有誰?”他特別強調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獨立。與君主交談時,不卑不亢:“論大人,要矜持,但不要視其為清高。”他充滿了浩然之氣,所以敢說“吾視君如糞土,吾視君如仇”(離婁下),“民為重,國為次,君為輕”,這在後人看來幾乎有點離譜。

中世紀,雖然在世俗層面,儒家信徒服從皇帝和權力秩序;但在精神層面上,他們中的很多人都以“聖人”自居,追求“先為學者,後為聖人”,希望達到自我完善和壹定程度的人格獨立。

漢光武帝劉秀的同學嚴光曾經出山幫助劉秀奪得天下。劉秀登基後,想叫他做官。他不服,隱居在富春山務農打漁。直到唐朝,唐太宗雖然發明了讓天下豪傑皆入我樞紐的辦法,但李白依然可以夢想做壹個帝王之師,希望自己能“與、留侯打滄州”,在“為君之道成,孝敬親人之義盡”之後,脫離權力的控制。

到了清朝,大學者已經完全被馴服為“軟指”奴隸。儒家思想要求人們忠君孝,這是古往今來壹直大力提倡的。但清朝的皇帝認為,如果壹個大臣過於註重自身修養,也會妨礙他們不打折扣地為皇帝服務。作為臣子,不僅身體要屬於君主,頭腦也要屬於君主,不能有自己的獨立意誌和人格尊嚴。

雍正帝曾在《論朋黨》中直言,“要根除朋黨之源,則全國必須統壹思想。如果要統壹思想,那麽所有的是非標準都要自己服從。”“妳們這些大臣如果把我喜歡的當做好的,把我做的當做惡的,就不敢組黨了。”

清代的儒臣都有壹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沒有思想,沒有倫理,除了名利,什麽都不關心。他們選擇了動物的生活方式。在皇帝的細心觀察下,他們老老實實地努力工作,以求事業有成;壹旦皇帝放松了警惕,他們就會貪汙並盡壹切可能竊取皇帝的財產。什麽倫理、尊嚴、人格,對他們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字眼。

五百年的詩,沒有激情和沖動。

最後,我們來看看詩中反映的精神面貌。

《詩經》裏有很多章節,大膽描寫愛情,甚至性。比如《詩經》的《野鳥已死》:

野外有死鳥,白茅草蓋。有壹個女人愛上了春天,紀氏誘惑她。

森林裏有壹個公園,野外有壹只死鹿。白草純,有女如玉。

“蜀和的!我為自己感到難過!吠而不作驢!”

意思是女生談戀愛的時候,姬石趁機逗她。最後三句話生動地表現了女孩隨男主深入森林的感受:走路要輕柔緩慢,不要急躁,不要碰我腰間的圍巾,不要讓黃狗恐懼地吠叫。

這首詩沒有直接描寫性,只描寫了他們走進森林深處的感受,多麽微妙,多麽自然,多麽健康。那時,中國人的自然本性還沒有被後來的文化所閹割。我們祖先的天真無邪,就像暴風雨沖刷過的天空壹樣高潔。《詩經》充滿了生命的歡樂、野性、活力、自然和美麗。所以孔子對《詩經》的評價是:“詩三百首,壹句話,思無邪。”

唐宋時期,中國人在思想上不再有獨創性,但在文學藝術上的創造力卻突然爆發。唐詩表現出前所未有的藝術生命力、蓬勃的精神和燦爛的氣象,其風格或高清麗,或蒼勁有力,或有“清水出芙蓉”的自然美。

宋詞為中國人用細膩、生活化的方式表達情感開辟了壹個新的天地,其清新婉約勝過唐詩。李澤厚說:“只要中國人還在說漢語,只要中國人還在用方塊字寫字,那麽唐詩宋詞的魅力就是永恒的。”

而明清五百年,所謂詩人的才華、閱歷、學識都大崩。他們以撿起前人的回宇為榮,不敢越出圍墻。他們模仿杜甫或黃庭堅寫了很多詩。五百年的詩歌,沒有激情和沖動,沒有真性情,甚至沒有真表情——除了納蘭性德,中國從來沒有產生過壹個有影響力的詩人。

沒有創造力和感性,就沒有靈魂。

宋朝以前,中國人民是壹個偉大的民族。他們在創造,在體驗,在發現,在說自己想說的,想的,充滿了活力和興趣。

宋朝以後,中國人只是前人的影子。他們不僅失去了創造力,也失去了感性。他們把地面畫成監獄,到處模仿過去,重復過去。書法家以重復為最高標準,詩人則以寫得像唐或宋而沾沾自喜。

他們在遇到花朝或月夕,或其他任何生活情境時,都形成了固定的解釋方式、感受方式和表達方式。中國只有外殼,沒有靈魂;社會就像壹潭死水,散發著腐敗的氣息。

從上到下,人們狡猾而無知,貪婪而懦弱。用湯因比的話來說,這種生活是“壹種毫無意義的存在”,“它能活著,只是因為它變得僵化了”。(湯因比歷史研究)如果說中國這幾百年有什麽進步的話,那就是在政治盜竊罪和民間欺騙偽造罪上的進步。

宋以前的中國人和宋以後的中國人確實已經成為兩個物種,他們的區別就像壹個好的罐頭和壹個變質的罐頭,或者鉆石和石墨——雖然都是由碳原子組成,但性質完全不同。中國人的人格史,就像我們的黃河,是先秦的上遊,清澈見底;漢唐是中遊,雖然泥沙俱下,畢竟有風大浪急的天氣;明清是下遊,已經經常斷流,奄奄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