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工程師的職責和內容如下:
壹是牽頭引進新機試制,召集ME、TE、IE、PD、QA、PC、MC、RD等單位召開試制準備評審會,編寫新機工程註意事項。
二、發布並督促新機型的相關設計數據,確認數據的正確性,檢查TEE編寫的新機型測試程序的合理性和連接的正確性(包括ICT、CHROMA、HI-POT測試系統)。
3.隨線完成異常生產問題的分析和對策的改進,跟蹤對策出臺後的質量狀況。
四、完成新車型試制中的不良品分析和修復,並將所有問題記錄備案。
5.對RD發布的樣品進行全面測試,記錄其測試參數,驗證產品各部件設計參數的合理性。
六、試制完成後,召集TE、IE、ME、PD、QA、RD等相關單位就試制問題召開評審會,會同采辦、質保、RD等單位召開新機設計評審會,並向各相關單位出具新機設計評審會報告。
七、領導新材料的數量測試,跟蹤其質量狀況和QE可靠性測試結果,數量測試完成後,數量測試單會簽並下發至各相關單位。
八、參與評估材料供應商的生產能力。
9.對所有責任車型的變更做壹個日歷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