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社會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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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損害公義:聖經上說:“不可在爭訟中偏護窮人。”這句話是什麽意思?也就是說“不要因為錯的壹方窮就同情國家,影響正確審判。”我們不能偏袒窮人,更不能偏袒富人。另外,我覺得這些話不僅是對法官說的,也是對所有人說的。無論妳在哪裏,妳都不能傷害正義,無論妳在哪裏,妳都不能違背正義。-屈肌多模式
2.帶領別人進入教會:“妳們不可空手朝見主。”也就是說,沒有祭祀是進不了廟的。如果我們必須帶著祭品進入上帝的聖殿,那麽我們應該和我們的兄弟們壹起參加聚會。妳帶領壹個靈魂進入教會,是更好的奉獻和犧牲。
3.這個信使就是約書亞(耶穌):仔細想想這些話。讓猶太人說,我不是指摩尼教。除了帶領猶太人進入應許之地的領袖約書亞,聖經中這句話所指的使者還有誰?然後讓他們檢查聖經,誰接替摩西,帶領猶太人進入應許之地。他會發現這個人就是耶穌,耶穌也不是他原來的名字,只是後來改成了這個名字。可以斷定,說“他奉我的名來”的,才是真正的耶穌。根據《新約全書》,耶穌帶領他的人民進入永生。舊約是新約的象征。沒有比這壹個更清晰的語言特征的其他事物或行為,約書亞這個名字本身就是壹個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