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1619 10 10月7日-1692 2月18)出生於衡陽縣(今湖南衡陽)。何、顧、、黃宗羲並稱為明清時期的三大思想家。他的著作有《周易傳》、《皇書》、《尚書·伊尹》、《李詠實錄》、《春秋》、《夢魘》、《資治通鑒》、《宋代論》等。
王夫之自幼隨父隨兄讀書。王夫之年輕時積極參加反清起義。晚年,王夫之隱居石川山,著書立傳。此後,學者稱他為船山先生。
1,哲學成就
王夫之的哲學思想可以概括為七點:
首先,反禁欲主義主張脫離了人的欲望就談不上正義,正義就在人的欲望之中。王夫之在《周易列傳》、《尚書·伊尹》等著作中批判了朱成理學的“守天滅人欲”論。
其次是“治天下,反專制,愛國”的理想。王夫之在《資治通鑒》和《宋論》中指出“平天下者,皆大同也”。
再次,氣壹元論,王夫之認為氣是唯壹的實體,而不是“心外無物”。王夫之還指出,存在於天地之間的壹切都是具體的對象,普遍原理存在於具體的事物之中。絕不能說具體的事情要看大道理。王夫之認為,“玄學”與“玄學”雖有上下之名,但並不意味著有上下之界。從知識的來源來說,原理和規律都是從事物的抽象中得來的。所以要先有具體的形狀,再有抽象的想法。道家和佛家認為虛無是無限的、絕對的,而“有”是有限的、相對的。王夫之認為這顛倒了相對與絕對的關系。在他看來,“有”是無限的、絕對的,“無”是有限的、相對的。王夫之是這樣論證的:人通常講無,這是相對於有而言的。就好比說烏龜相對於狗沒有毛,兔子相對於鹿沒有角。所以,談“無”只是談“無”。王夫之認為,廢不動,絕寂滅,這是天地所沒有的。王夫之說,“動與象為靜”,“靜者為靜,而不可動”,“動者趨向動,動而止者為靜”。王夫之的話說明,靜止包含著運動,靜止是運動在局部趨於穩定,成為壹種形象的暫時狀態,所以靜止的東西不是凝固的,而是生動的,靈活的。
四、心物(知與行)之辯——反對“生而有知”的超驗主義。王夫之曰:“耳明,目明,心銳。入世之聲究其理,人之道也。聰明必須以聲音來區分,清晰必須以顏色來決定。想得到就能得到,想不到就做不到。妳是不是突然有壹種味道,但壹眼就能看出來,卻不想去想。洞口明亮,像壹只螢火蟲。去吧,那麽世間的生命都知道,沒有什麽像動物。”(《讀四書·論語·季氏篇》)意思是認識世界的方法是進入世間萬物的聲音中,探索認識事物的規律。換句話說,知識是後天獲得的,並不是與生俱來的知識。
第五,揭示“名”、“詞”、“推”的辯證本質。王夫之認為,真知必須是名與實的統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壹無所知。”概念能否忠實地描述現實,邏輯思維能否把握宇宙發展的規律,這是認識論上的壹個大問題。老子講“無名”,莊子講“坐忘”,禪宗講“無念”。* * *的相似之處在於名言和概念不足以表達變化之道,只有擺脫壹切表象,才能達到與本體的統壹。王夫之提出“思考”,意思是人能正確思考。王夫之把概念看成壹個過程,既不能執著於概念而僵化,也不能把概念的運動看成瞬間生滅而不留痕跡。
第六,理勢統壹的歷史觀。王夫之提出了“理與情的統壹”,在《資治通鑒》壹書中,對前人提出的“復古觀”、“循環史觀”等歷史形態進行了全面的批判和反思。
第七,人性論壹天天誕生。王夫之在其著作《四書》中提出,人性不是壹成不變的,而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同時,人性的形成也不全是被動的,人可以主動去權衡和選擇。他說:“人生之初,人沒有權利,不能據為己有。”.....人出生後,既有權利也有能力據為己有。[7-8] [9]
2.文學成就
王夫之認為寫詩要有感情,不要發牢騷。
情感是王符詩歌的基本要求。詩歌創作從唐詩的巔峰發展到宋明,有很多偏頗。在王夫之看來,詩歌作為壹種藝術形式,是以情感為主要特征的,不能用理論代替情感,更不能用其他文體或學問代替詩歌。“寫法各有千秋”(評高適《從酮歸北》)。“培養壹個人的氣質,要有獨特的目的,不能壹味地學經典、學竹簡、學訓詁。”“詩以陶性情,陶之情也。性有自然德、王道、行、義、禮樂、文章,但分於夷、蜀、李、春秋。他們不能代表詩歌的氣質,詩歌也不能。從未打破這個界限,自杜甫以來。通過向妳的侄子示好來隱藏性的榮耀;優雅的罪魁禍首是誰?”王夫之並不推崇那些模糊詩歌與史書的《詩史》作品,尤其是在唐詩選本上。
王夫之繼承和發展了古典詩學理論中言誌抒情的優良傳統,提出以“本心之聲”為詩言誌。詩以道為基礎,道也是說話的方式。無論妳在哪裏悲傷,妳都會發現詩歌。詩歌到哪裏,愛情就到了哪裏。情與詩密不可分:“文因情而生,情深者不淺”(評張勛《聞笛》);“情深而文明”(評柳宗元《別舍地宗彜》),但不是所有的情感都能詩意化。子曰:“詩可繁。可以看,可以分組,可以投訴。”作為傑出的愛國思想家,王夫之非常重視文學的社會功能。詩人的感情註入作品後,應該具有“動人賞景怨”的功能。有時候,這四個要素應該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在壹個上海拍照賞景訴”(評杜甫《野望》)。
在寫作過程中,使詩歌起到“賞景”作用的情感需要處理好兩個關系:壹是情與景,二是情與聲。對於詩意場景的關系,王夫之認為“非感性者,不可為景語”。情與景的關系不能像《過長江》(評丁仙芝《過長江》)那樣死板,而只能堅持“情在景中”(評柳宗元《楊白華》)。“景中有情,情中有景,所以說景是情之景,景之情也是情之景”(評《魏西郊春日第壹行,是藍田主薄》),“這要看意誌”,從而達到壹個天衣無縫的無縫隙_上。關於情與聲,王夫之強調音樂對詩歌的審美作用,希望情與韻相諧,詩歌節奏與詩人內心的情感節奏相諧。《西塘永日序》卷二有雲:“樂記曰:‘聲皆起於心’。應以穆爾交心為準。”王夫之評價李白的詩《蘇武》:“妳吟我嘆,便寫出了真情,聽者有他的悲喜。”對於那些脫離詩意,拘泥於節奏的作品,是很排斥的。“詩歌不能被法律約束”他們認為“擺脫節奏,擺脫它是詩人的行為。”
3.歷史成就
第壹,歸納。王夫之善於分析許多史實並加以總結,從而得出富有啟發性的結論。比如他總結說,唐朝滅亡的原因是“唐亡,人亡星散”,即朝廷重要官員四分五裂,各自為政,無法團結起來為中央效力。
其次,比較法。王夫之用這種方法探討古今歷史變遷,人物跌宕起伏,由表及裏,去偽存真,得出了許多創新的結論。比如,前人對秦與隋的滅亡做了很多的異同比較,王夫之指出秦與隋的滅亡有異同。
第三,歷史主義的方法。王夫之的史學理論是宏偉的。雖然壹千多年來進出自如,但他從來沒有武斷地評論過。王夫之的史學理論充分考慮了歷史背景,不持通觀。比如在論述西域時,他認為漢唐不同的歷史背景導致了西域在這兩個朝代地位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