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要註意新聞發布的時效性。所謂時效性,就是新聞發布要在新聞事件發生後及時完成。新媒體時代,新聞傳播速度非常快,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自媒體,所以新聞發布越快越及時,其價值就越高。壹般公務活動的簡訊必須當天完成,因為要提交主要領導審批修改,最後到辦公室。如果當天沒有完成,第二天就很難定稿出版。比如前幾天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發生的新聞:合肥“3 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啟動儀式在合肥舉行。簡訊16中午在官網發布,這是新聞簡訊的時效性。
第二,要註意新聞發布的時效性。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新聞稿都要及時發布,有些新聞稿的時效性可能比時效性更重要。比如壹些時效性要求不高的新聞,在最合適的時間發出,可能會比第二天的效果更好。我們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例。如果妳在2月或3月初已經掌握了假冒偽劣商品的生產或銷售線索,並且有關部門已經處理完畢,那麽這種新聞稿是在3月1日發布,還是在3月15日同時集中幾條類似的新聞會更好更有沖擊力,答案顯然不言而喻。
所以所謂新聞時效性,就是把時效性和時效性結合起來。壹般來說,要把新聞價值最大化:讀者在某個時間點看到妳的新聞,效果最好,沖擊力最強,那個時間點就是妳的新聞應該發布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