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時,詩在知識階層壹次次的引詩、歌詩、賦詩中,不斷地重塑著自己的權威和經典地位。詩作為禮樂文化中的舉足輕重者,乃是“貴族交往活動顯示修養、身份和傳達信息的精致委婉的文化形式”[xv]。也可以說,詩在當時已經成了禮儀文化***同體內的壹種言說方式和生存方式,小至人與人之間的賦詩應對,大至國與國之間的外交辭令,都離不開對《詩》的非現成化的隨機運用。
“賦詩言誌”、“詩以合意”[xvi],“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xvii],表明了當時“六經註我”的用詩風氣。這種風氣使得用詩者想要表達的意思和詩的本意有相當大的出入。這就要求,壹方面,交往活動的參與者必須學詩,不學詩則無以開口,孔子講“不學詩,無以言”[xviii]就是對此而言;另壹方面,學《詩》也不能止於學而知之,而是要學而能化、學而能用。於是,這種學既表現在“對《詩經》數百篇的詩句極為熟悉,不僅可以自己信口拈出,而且能迅速了解對方所賦詩句的出處和含義”,又表現為“對‘斷章取義’的稱引藝術有高度的把握,能夠根據各種復雜的情境用賦詩來應對變化和表達意願”。[xix]
《論語》中***有兩處孔子結合具體篇章與弟子討論《詩經》的記載,我們且來看看這兩場對話: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雲:‘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學而》)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八佾》)
“始可與言《詩》已矣”表明學詩、言詩必須要能夠“告諸往而知來者”,也就是說在學詩上要能夠融會貫通、觸類旁通。而針對學詩上的學而不化、化而不通等現象,孔子就批評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xx] 除此之外,孔子所強調的言詩要“告諸往而知來者”,更表明了他對詩的詮釋有著明顯的德化指向,這在上面的兩場對話中都可以得到說明[xxi],而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孔子才對子貢、子夏這些學子大為賞識。這也可以說是孔子的斷章取義、“六經註我”吧。而也只有在孔子的這種解釋原則下,我們才能恰如其分地切入對“興”的理解和領會。
關於“興於詩”之“興”,朱子的解釋是“興,起也”[xxii]。上面第二個例子中孔子所說“起予者商也”之“起”也可以說就是興的意思,雖然此處朱子的解釋只是“起,猶發也”。但是在解釋孔子所說的“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之“興”時,孔安國只是註解為“引類譬喻”,而朱熹則解釋為“感發誌意”。因此,興就是起、發或者是啟發之意。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孔子所說的學詩不僅僅要我們能告往知來,更要能從詩中領會到德化意味。而詩之興也能在如上的兩個方面啟發(起發)我們,它不僅止於讓我們學會譬喻、產生聯想,更重要的乃是詩“可以通過具體的譬喻和生動的聯想,來感發和振奮我們的心誌情意,使我們從感性的‘美’的體驗,上升到理性的‘善’的意識。這正是立德修身的起始階段”[xxiii]。而孔安國的解釋顯然忽略了孔子的這個最終的德化或倫理指向。
詩的德化指向在孔子之時已是***識,比如“教之詩,而為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誌”[xxiv]。孔子更是看重詩教,《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其中的《詩》就是指孔子在《論語》中壹再提起的“詩三百篇”。孔子明確地將詩教與成就君子結合起來,“入其國,其教可知也。溫柔敦厚,《詩》教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xxv] 詩教在於使人侵潤於詩中,並最終成為文質彬彬、溫柔敦厚的君子。而詩之所以能有德化之功,乃是因為在孔子看來“詩三百篇,壹言以蔽之,曰:‘思無邪’”[xxvi]。無邪,就是純正,無過無不及,也正因為詩(思)無邪,才能起人、興人。當然,這裏面有個孔子刪詩、整詩的前提[xxvii],不過孔子對詩的整刪本身就是壹個對《詩》的倫理化的解釋過程。
2.立於禮
在《論語》中,與“立於禮”相同的表述還有“不學禮,無以立”[xxviii]、“不知禮,無以立也”[xxix]。這些足以表明學禮、知禮的重要性,但問題是:禮之立人,要在什麽樣的意義上理解才是恰當的。
直觀孔子的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耳邊回蕩著孔子的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我們的疑問隨之而來:孔子的言傳身教不正是想把人塑造成壹個揖讓進退的禮器嗎?《論語·鄉黨篇》中所描繪的那個孔子難道不是壹個機械的、呆板的形象嗎?即使我們承認這壹篇的描繪是生動的,但那難道不是在“戴著鐐銬跳舞”嗎?“以禮殺人”、壓抑人性、束縛自由,“禮”總是這樣在最大的程度上被我們誤解著,即使我們生來就在禮樂世界之中生存著,我們也可以最輕而易舉地從所謂的“禮儀之邦”之傳統中讀出“吃人”二字。
但必須指出的是,這裏的工作並非是“禮”贊,而是想努力地朝向現象本身、亦即孔子所倡導的是怎樣的禮。從其弟子“子絕四”的記述以及《論語》文本記載的很多事例來看,孔子並不是固執之人。比如在對待禮的問題上,孔子並不固守原來的禮而註意到了禮的損益原則[xxx]。孔子之時,禮經歷著損益,禮的危機使得“在春秋後期,‘禮’與‘儀’的分辨越來越重要”[xxxi]。禮與儀也就是《禮記》中提到的“禮之本”(禮義)和“禮之文”(禮儀)。與禮儀相比,孔子更為看重禮的精神[xxxii]:
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子罕篇》)
從孔子“吾從眾”與“吾從下”的對比可以看出,禮首先並不意味著麻冕或玉帛,所以孔子認為禮儀上的某些損益是可行的,但是這種損益應該有理有節,如果我們忽視禮的精神,或不能領會到本真的仁愛,那麽我們所在乎的也將只是禮在形式上的變化,而禮則會由此墮入形式化。據此,孔子明確指出了若是“人而不仁”,禮樂也就無從談起,就像我們在前面講的,如果為孝不敬,那麽這種僅僅意味著能養形式上的禮就是不合禮的。在這裏,似乎有點仁為禮樂奠基的意思,不過我們先來看看下面的這場對話: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壹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顏淵篇》)
盡管孔子在此的“克己復禮為仁”只是重復“古誌”[xxxiii],但是從其下面的解釋來看,孔子是相當認可這句話的。問題是如果說仁為禮樂奠基,那麽何來“克己復禮為仁”?因為後者似乎又表明了禮樂為仁奠基的意思。
其實,孔子在此使用的乃是壹種類似於海德格爾的解釋學循環的方法。我們在前面的工作已經凸現出仁奠基於本真的生存現象,是對人與人之間本真生存關—系的本真領悟。禮不是別的,禮就是在這種本真領會基礎上的壹種倫理建構,並進壹步體現為禮儀與禮義的結合,只是禮儀具有相對的靈活性和變化性。因此,本真的禮就“是人與人之間動態關系的具體的人性化形式”[xxxiv],而也只能在這種動態關系中,仁愛這種情感才能生發出來。《禮記》有言:“禮義之經也,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矣。”[xxxv] 又說“禮者,理也。”[xxxvi] 講的就是這個“理”。所以,“克己復禮為仁”並不意味著禮樂為仁奠基,而是說只有返回到非禮勿為的本真生存現象中,我們才能很好地領會仁,並由此踏上行仁的道路。否者,壹味沈淪於無禮的行為之中就難以上路,因此孔子說:“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xxxvii]
如果我們不是簡單地把禮視為壹個框架,而是充分地認識到本真生存之禮的“人情”味,那麽我們就會明白禮樂恰恰構成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世界,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等等,“依‘禮’而行就是完全向他人開放;因為禮儀是公***的、***享的和透明的;不依‘禮’而行則是隱蔽的、曖昧的和邪惡的,或純粹是專橫的壓迫”[xxxviii]。
禮畢竟有著壹套禮儀規範,在這種規範下的活動難道不是壹種束縛嗎?芬格萊特曾舉過壹個相當恰當地比喻:
壹個確實盡力學習禮的人,最終都能夠富於想象力地以適應環境的方式,嫻熟地將各種形式融合或重新融合起來,當他這樣做的時候,是以壹種精審而非盲從的方式,顯得自然而優雅——富有創造性地。因此,嫻熟於禮的個體都類似於音樂表演的大師,盡管總體上遵從預先定好的樂譜曲調,但是,他卻以壹種創造性的、藝術家的、積極主動的方式來詮釋著這首樂曲。(《孔子:即凡而聖》,第108頁)
比如我們演奏《春江花月夜》,當然是要依照它的樂譜來演奏,可是壹個好的演奏家卻能將之詮釋的淋漓盡致,而聽眾也會沈醉其中,余音繞梁,以致“三月不知肉味”。樂譜只是對生手才構成限制,而對於高手來說,樂譜不僅不構成他的限制,反而恰恰是成就他的機緣和舞臺。
學習禮儀也是同樣的道理,最初或許只是蹩腳的人雲亦雲或亦步亦趨,甚至只是壹種“限制”,而壹旦我們領會到那本真的仁愛並嫻熟於禮樂的世界之中時,我們才能真正的“立”起來,而我們的生活也才由此充分展現出它的豐富性來,“當種種禮儀行為被視為構成壹天日常事物的諸多圓滿的事件時,這些禮儀行為就是多種多樣和多姿多彩的”[xxxix]。
3.成於樂
孔子有很好的音樂素養,既能演奏,如鼓琴、擊磬、鼓瑟,[xl] 又能歌詠,“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xli];更為重要的是,孔子的正樂、樂教還體現著他自己獨特的樂感、樂論。
在《論語》中,《韶》與“鄭聲”是孔子樹立的兩個“典型”,而對二者所持態度之強烈反差凸現著孔子樂的取向。“人而不仁,如樂何”,孔子認為人若不仁,樂則不樂。因此,孔子強調樂不僅要“盡美”,還要“盡善”。由此,孔子對於盡善盡美的《韶》很是看重[xlii],並能沈醉其中以致“三月不知肉味”[xliii]。孔子還認為樂應該體現出“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中正平和,而其“樂正”就是正淫樂以歸於“雅樂”,正所謂:“樂者,通倫理者也。……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xliv] 為什麽孔子不止壹次地指斥“鄭聲”?[xlv] 就是因為“鄭聲淫”而“亂雅樂”,[xlvi] 所以孔子才深以為“惡”,並主張“放鄭聲”。
在學樂方面,孔子可謂言傳身教:
孔子學鼓琴師襄子,十日不進。師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習其曲矣,未得其數也。”有間,曰:“已習其數,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誌也。”有間,曰:“已習其誌,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為人也。”有間,(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遠誌焉。曰:“丘得其為人,黯然而黑,幾然而長,眼如望羊,如王四國,非文王其誰能為此也!”師襄子辟席再拜,曰:“師蓋雲文王操也。”(《史記·孔子世家》)
從“習其曲”、“習其數”,到“得其誌”、“得其為人”,孔子生動地詮釋著壹個好學的學子形象。這個例子還表明,只有“得其為人”,才算是真正的學有所“成”。這是“成於樂”的第壹層意思。而且這裏的“成於樂”之樂(音“嶽”)還不是壹種完結,毋寧說此時的“成”恰恰意味著壹種嶄新的開始,因為這樣我們才能真正的樂(音“洛”)起來,或者說是以之為樂。
所以,我們還要充分註意到樂(音“嶽”)與樂(音“洛”)在古代乃是相通的,正如《禮記·樂記》所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前為樂(音“嶽”),後為樂(音“洛”),皆是人情之展現。不過,孔子強調“樂”(音“洛”)要懂得節制,所謂“樂也者,節也”[xlvii]。否則,“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損矣”[xlviii]。驕樂(音“洛”)指“侈肆而不知節”,宴樂(音“洛”)指“淫溺而狎小人”,[xlix]皆不符合孔子“樂而不淫”、“樂節禮樂”的原則。
能否“節樂”(音“洛”)關鍵還是壹個能仁與否的問題,比如孔子就說“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就像只有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壹樣[l],也惟有仁者能好樂(音“嶽”)、能好樂(音“洛”)。這就表明樂乃是奠基於仁之上的,“孔顏樂處”也能很好地證明這壹點。
成於樂,既意味著成於樂(音“嶽”),又意味著成於樂(“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