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的中國家長,對孩子的飲食起居照顧得無微不至,為孩子的課余時間安排眾多的學習項目,音樂、繪畫、舞蹈、外語……家長們希望孩子將來有遠大前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越俎代庖的方法,會使孩子在生活上產生依賴性,在學習上產生被動,消極的情緒。孩子必須獨立承擔他生命裏的責任。父母的過度保護是對孩子創造力的無情扼殺。壹個孩子什麽事沒做過,只是學習絕不可能成為天才。恰恰相反,如果從小到大家長什麽都替孩子做好,在孩子成年以後,在群體中會感覺自己壹無是處,毫無自信,根本沒有能力把事情做好。
2.父母行為輕浮
正如詹姆斯鮑德溫所說:“孩子們從不擅長聽長輩們的話,但是從來不會不模仿他們的行為。”
家長的行為是孩子活生生的教材。家長如果自己行為上諸多不檢點處,平時出言不遜,言語粗俗,習慣於搬弄是非,孩子就會認為人和人之間沒有尊重是正常的。即使,他道理講得再生動,孩子也不會學會尊重。
3.忽略孩子的存在
如果家長在孩子生命早期不聽孩子說話、不理睬孩子,忽略孩子的存在,孩子會以為這是正常的行為,是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系狀態,這樣的孩子就無法樹立自尊心。孩子生來就有被關註、被愛的需求,如果孩子感覺被忽略,不被重視,就會感覺到自尊心受到傷害,而且越聰明越敏感的孩子受的傷害越深。
所以,如果孩子表現得不尊重別人,無法安靜下來聽人說話,我們就可以據此測定,和孩子最親近的人平時沒有專註地聽孩子講話,沒有盡可能時時滿足他的願望,無意中造成了孩子自尊心的傷害。
4.破壞性批評孩子
破壞性批評是對孩子自尊心無情剝奪。當孩子做錯了事情,家長希望通過批評來使孩子改掉缺點,我們把他批評孩子的行為看作壹個作用力。當這個作用力打在孩子的行為上,即妳的批評針對是他的行為,孩子會朝妳希望的方向去發展的。反之,這個作用力打在孩子的人格價值上,即妳攻擊的是孩子作為人的價值,將使孩子覺得自己沒有尊嚴沒有價值,逐漸真的喪失自尊和價值。
如果妳的孩子有逆反心理表明,他還有自尊心,妳傷害他的自尊,他就拿起這塊盾牌來和妳對抗。當孩子壹旦放棄了對抗,說明自尊心已經被傷透了,徹底破罐破摔。沒有了自尊心的孩子妳已經無法透過語言的方式來校正他的行為。我們看到有多少父母,他們“辛辛苦苦”把孩子的自尊心破壞掉,然後又怨天尤人:“他怎麽就成了這樣的人呢?”難道這樣還不足以引起家長們的警示嗎!
5.“人前教子”
如果想摧毀壹個孩子的自尊心,妳只要當面批評他的缺點,讓他沒有反駁的機會,壹下子就大功告成了!太多的時候,孩子不聽話,在人前屢屢“造次”,我們家長感覺傷了自尊,就大聲呵斥孩子。我們傳統的教育理念認為這是正常的。殊不知,當眾批評只能讓孩子暫時懾於壓力,不敢抵抗。更重要是會挫傷孩子的自尊心。
每個家長必須明白,即使再幼小的心靈也會非常敏感。在這個問題上,很多家長都存在壹個誤區,他們遵循“人前教子,人後教妻”古訓。認為在外人面前,在家庭的公開場合,可以直接教育訓斥孩子,只有這樣孩子才能有記性,才能印象深刻從而改掉毛病。這些錯誤做法導致的結果和家長希望的恰恰相反——這樣的孩子在人群中表現得行為粗魯、粗暴無禮、輕率、目無尊長。
所以,家長要時刻銘記:在人格上,孩子是和自己平等的主體。孩子生來就有權利得到尊重。請妳像尊重自己,尊重領導、同事、朋友壹樣尊重妳的孩子,在教育過程中要絕對避免當眾批評孩子。
6.不信任孩子
不信任孩子是中國家長普遍存在的教育誤區。太多的家長沒有意識到,對壹個人能力的不信任是對人尊嚴無情的挑戰。當家長怕孩子撒謊,對孩子的話進行挑剔、進行判斷、進行質疑,就在孩子心中栽下了壹顆被懷疑的種子。
家長對孩子的不信任還表現在對兩性感情的認識能力上,我們壹廂情願的認為孩子壹定沒有能力分辨純真的情感和骯臟的情感。真實的情況是,孩子對性和與之相關的各種事物的感覺,與看待自然界的其他事物壹樣是非常自然的,青少年產生不良性傾向的情況,大多是由父母的反強化造成的不良影響。
7.拿別的孩子比較
這裏說的比較是指家長拿別人的孩子的優點和自己孩子的缺點來比較。同齡的孩子中,本就有比較心理。這樣做不但百分之百無法達到他向優秀者學習的目的,反而和家長希望的結果正相反,會給孩子留下自卑的負面陰影。這種不適當的比較,對攻擊性較強的孩子可能激起逆反的行為;對攻擊性較弱的孩子,則會在心中留下壹個陰影,“我不如別人的孩子好,他是有價值的,我是沒有價值的……”孩子覺得在人前擡不起頭。
我們家長需要掌握的真正的方法是:教育孩子跟他自己比較,跟自己的昨天比較。“不錯,妳這次的成績比上次進步了!”
8.懲罰孩子的方式不恰當
很多家長動輒對孩子拳打腳踢,要知道,打罵孩子是對孩子自尊心最直接的傷害。作為成年人,妳可以用體罰和責罵的強力來改變孩子的行為,但這並不能改變孩子的想法。孩子的行為壹定有他自己的理由,如果家長不去了解孩子行為的根源,只是根據自己的看法簡單加以判斷,孩子不過懾於妳的強大壓力,心中並不信服。如果家庭教育中,家長壹味的懲罰打罵只能使孩子感覺孤立無助,毫無尊嚴。
壹些過激的懲罰行為,甚至會在孩子的心裏滋生怨恨的種子,在成年後仍留著負面陰影。
9.強迫孩子做他不願做的事
孩子是和成年人壹樣的人格獨立的主體,他不是妳的高級玩具,家長要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
如果因為妳是孩子的食物供給者,所以妳獲得支配孩子意誌的權力,讓他做什麽他就得做什麽的話,妳就是奴隸主,孩子成了妳的奴隸!強迫孩子做不願做的事,等於漠視孩子尊嚴,這是家庭教育上家長必須時刻留心註意的“高壓線”!
10.有條件的愛
壹個人有條件地付出愛,就等於把自己的情感折價處理。家長有條件的愛孩子最直接的惡果是,將導致孩子終生不可能學會認真去愛別人和被別人愛。家長做出愛的表示是以孩子必須作出相應的行為為前提條件的,這就使孩子從小認識到“愛是可計算的,可以交換的”。所以他不會無條件地付出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