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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民心者得天下 得天下者得民心 這兩句話之間 哪句更有道理些?

論“得民心者得天下”

來源: 南方日報 作者:銀壽

改革開放以後選舉制度得以恢復,選舉工作逐步走入正軌,這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合乎時代要求的實現形式

“得民心者得天下”,說明取得國家最高權力的正當性。

“得民心”與“得天下”的關系,以及如何“得民心”,孟子的壹段話說得非常清楚:“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孟子.離婁上》)意思是說,要想取得最高統治權,在於獲得民眾的擁護;要想獲得民眾的擁護,在於獲得民眾的認同;獲得民眾認同的方法是:民眾所喜歡的,就為他們聚積起來;民眾所厭惡的,就不要加在他們頭上。用現在的話說,“得民心”,就是看民眾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高興的事就多做,不高興的事就不要做。

那麽,古往今來,中國取得最高權力有哪些途徑,這些途徑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得民心”呢?

第壹種途徑謂之禪讓,指帝王自動地把權力交給別人。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堯在帝位,年紀大了要選接班人,咨詢各部落首領,大家推舉舜作繼承人。舜經過各種考驗後,代行天子職責,堯死後正式即位。舜在選接班人時,也照樣咨詢眾人,選出禹來代行天子職責,舜死禹繼位。禹在位時,眾人推舉臯陶作繼位人,臯陶死,又推舉他的兒子伯益作繼位人。關於堯、舜、禹禪讓的故事,先秦典籍多有記載,也為當時人所普遍推崇,特別是儒家,視之為最高權力轉移的理想模式。實際上這是原始社會產生部落聯盟首領的方式,體現了原始民主。儒家所推崇的“禪讓”有這樣幾個特點:壹是禪讓的對象是有德之人,表現為作風儉樸,愛民做好事,而且做的是壹般人做不了的大好事,如大禹治水。二是和平交替,並經過推舉——試用——繼位三階段。三是“天下為公”,有別於後世的“天下為家”。當然,這裏面含有許多美化和理想化的成分,但類似的原始民主制在世界各地各民族早期大致是存在的。這時國家還沒有產生,如果籠而統之算有“天下”的話,禪讓制在壹定程度上體現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儒家據此鼓吹和提倡“內聖外王”的聖賢政治觀,認為只有聖人成為君主,才能實行“王道”之治,建設“大同”社會。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哲學王”的理想與此異曲同工。

第二種途徑是用武力奪取政權。如“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周易.彖傳》),說的是商王湯、周武王以天的名義征伐暴虐無道的夏王桀、商王紂,並取而代之做了天下的君主。這是進入“天下為家”的階段社會後,儒家提出的關於最高權力轉移的政治主張,認為世襲君王如果暴虐無道,就必須以“革命”方式加以推翻。古代的“革命”與現代的“革命”意義有很大的不同,但在以武力推翻原來的政權這壹點上是壹致的。中國古代自禹之子啟殺掉伯益,又出兵打敗反對他廢棄禪讓制的部落而襲位之後,每壹次改朝換代都是以武力的方式實現,取得最高權力之後都視天下為王或皇帝私有,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後世也有以“禪讓”名義實現最高權力轉移的,但受禪者不是已經大權在握,如西漢末年王莽建立新朝,三國時曹丕受漢禪建立魏;就是以武力威逼為背景,如司馬炎受魏禪建立晉,趙匡胤受周禪建立宋,等等。以武力奪取政權,古代叫做“以馬上得天下”,現代則叫做“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這種方式“得天下”,是否就“得民心”呢?壹般而論,經過農民大起義而建立的王朝,往往是比較“得民心”的。典型的如劉邦在陳勝、吳廣等農民大起義後建立西漢,劉秀在綠林、赤眉等農民大起義後建立東漢、李淵李世民父子在瓦崗軍等農民大起義後建立唐朝、朱元璋在紅巾軍等農民大起義後建立明朝,等等。這個時候,“民心”的體現多如史書上描述的“簞食壺漿,以迎王師”,作為回報,新的王朝建立初期會出現壹個“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時期。當然,這類“得民心”是程度有限的,體現的多是地方士紳的意願,正如禪讓制壹樣,體現的也多是各部落首領的意願。至於那些純屬軍閥性質的武夫之間,經過武力爭奪走馬燈似地建立的政權,往往是與民心無關的,也往往是不得民心的。如南朝的宋、齊、梁、陳四朝交替,前後170個年頭;最有代表性的是五代的梁、唐、晉、漢、周五個小朝廷,先後不過54個年頭,而且政權爭奪純憑武力,充滿血腥,對社會經濟文化破壞極大,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第三種途徑是世襲。封建帝王,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靠的是血緣關系。這個時候如果講“民心”的話,只涉及那些朝廷親貴大臣和地方的封疆大吏,與壹般官吏沒有多少關系,與廣大老百姓更是沒有什麽關系。雖然兄弟子侄之間為搶班奪權難免壹爭,骨肉相殘的事不絕於史書,但限於皇帝家族內部,本質上不同於武力爭奪。這種權力交替方式確定性很強,總體上是和平的,這是其價值所在。其弊端在於任人唯親,選擇的範圍狹窄,且偶然性強,不能保證接班人的質量。歷史上通過這種途徑產生了許多暴君、昏君、庸君,著名的如秦二世胡亥、隋煬帝楊廣、宋徽宗趙佶等。有的簡直是糊塗蟲、白癡,如蜀漢後主劉禪、西晉惠帝司馬衷等。還有不少幼稚的孩童,據統計,我國歷史上的娃娃帝(10歲以下)有29個之多。這就造成了壹個矛盾,皇帝所擁有的權力與其所具備行使這種權力的能力之間存在巨大的差距,成為導致封建專制王朝政治腐敗和政治衰朽的重要根源。但老百姓對此局面無能為力,在專制主義的長期宰制之下,反變得麻木不仁,對所造成的後果也是逆來順受,實在活不下去了才揭竿而起,“民心”只是在這個時候以“民怨”爆發的形式表現出來。

縱觀夏朝建立以後的中國社會,獲取最高權力的途徑無外乎武力奪取與世襲兩途。這兩種途徑的局限性在於:不能實現權力和平轉移,不能保證選賢任能,不能體現人民權利。武力奪取政權破壞性太大,導致社會生產力難以持續積累和發展;昏庸之君太多,帶來政治腐敗和政治衰朽;“家天下”的格局,使大多數人處於附從和被奴役的狀態。怎麽克服這些弊端,不能說先賢們沒有關註過、思考過。比照前述儒家關於禪讓制的特點,可以看出他們清楚地表達了很有針對性的願望和理想,但沒有探索出有效的途徑。中國最後在世界上落伍,與此有極為密切的關系。西方國家則率先開辟了新的政治道路,由此成就了自身的近代化和現代化,成就了數百年來主宰世界的霸業。

新的政治道路集中體現在比較好地解決了美國開國者提出的問題:“人類社會是否真正能夠通過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建立壹個良好的政府,還是他們註定要靠機遇和強力來決定他們的組織。”(《聯邦黨人文集》第壹篇)解決的辦法就是創造了民主政治制度,包括民主選舉制度,即通過公民投票方式,來選擇國家領導人。在民主選舉制度下,“得民心者得天下”是通過贏得選民或選舉人的有效多數票來實現的。民主選舉制度對解決傳統選任制度的弊端有極強的針對性;有壹套公開、公平的競賽規則和程序,任何壹個有被選舉權的人都可以按照這套規則和程序去追逐政治權力,不需要也不允許使用暴力方式和其他非法方式;選舉方式具有開放性、競爭性,選擇的範圍比較大,因而能夠選賢任能;由於實行普遍選舉和定期選舉,政治領導人既要順應民心才可能上臺,也要順應民心做事才可能謀求連任(連任也是有限制的),這樣就能夠防止國家權力成為個人或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當然,西方的這壹套選舉制度在實際生活中的運用,由於受資本屬性的限制,其效果遠不是完美的。至於應用到其他國家和地方,“水土不服”的例子比比皆是。但相對於傳統選任制度,確有其科學性、合理性和正當性。

對於中國來說,民主選舉制度是歷史上未曾有過的方式。這就決定了這壹制度的確立及其實施,必定是壹個十分漫長而曲折的過程。事實正是如此。辛亥革命結束封建帝制,引進西方的民主制度,開始了通過選舉產生最高領導人的嘗試。民國時期,在實則由新舊軍閥以武力論短長的條件下,民主制度包括選舉制度在中國完全變形走樣。比如1923年直系軍閥曹錕不惜以巨款賄賂國會議員,收買選票,並在選舉當日派軍警包圍會場,強迫議員選他當大總統。中國***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曾在抗日根據地組織群眾直接選舉參議員,創造了“識字的人用票選法,識字不多的人用畫圈法,不識字的人用投豆法”等實現普選的方法。但建國後選舉制度壹度被當作“資產階級民主”加以批判和否定,選舉法形同廢紙。改革開放以後選舉制度得以恢復,選舉工作逐步走入正軌,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內的重要政治職位都需要經過選舉產生。這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合乎時代要求的實現形式,是中國走上政治文明大道的重要標誌之壹。但如何在具體形式和內容上使“民心”(選民意誌)得以更充分的表達,還須對選舉制度不斷完善。比如選舉人大代表,要進壹步擴大直接選舉的範圍,直至向全面實行直接選舉過渡。鄧小平曾經指出:“大陸在下個世紀,經過半個世紀以後可以實行普選。”(《鄧小平文選》第三卷)這是個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