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拉·泰戈爾《歌唱人生和愛情(2)》愛情詩鑒賞
〔印度〕 拉·泰戈爾
兩手相挽,凝眸相視:這樣開始了我們的心的記錄。
這是三月的月明之夜;空氣裏是指甲花的香甜;我的橫笛遺忘在大地上,而妳的花環也沒有編成。
妳我之間的這種愛情,單純如歌曲。
妳的番紅色的面紗,使我醉眼陶然。
妳為我編的素馨花冠,像贊美似的使我心迷神馳。
這是壹種欲予故奪、欲露故藏的遊戲;壹些微笑,壹些微微的羞怯,還有壹些甜蜜的無用的掙紮。
妳我之間的這種愛情,單純如歌曲。
沒有超越現實的神秘,沒有對不可能的事物的強求;沒有藏在魅力背後的陰影;也沒有黑暗深處的摸索。
妳我之間的這種愛情,單純如歌曲。
我們並不背離壹切言語而走入永遠緘默的歧途;我們並不向空虛伸手要求超乎希望的事物。
我們所給予的和我們所得到的,都已經足夠。
我們不曾貪歡過度,不致從歡樂中榨出痛苦的醇酒。
我們之間的這種愛情,單純如歌曲。
(吳巖 譯)
古往今來,人類社會的戀愛觀無不打上時代的烙印。有人追求花前月下的纏綿悱惻,有人沈緬於愛情所帶來的物質享受……然而在泰翁的這第2首詩中,卻以極其樸素的情感表達了他所追求的另外壹種愛情模式。正如全詩每段末壹行所揭示的那樣,“妳我之間的這種愛情,單純如歌曲。”第1段詩寫出這種愛情是人們心靈的記錄。當然,這心靈是金子般的,因此愛情才優美如“三月的月明之夜”,幸福如“指甲花的甜香”。第2段詩以寫實的手法,客觀地指出這種單純的愛情只不過是壹種“欲予故奪,欲露故藏的遊戲”。這種以“微笑”“羞怯”“甜蜜的無用的掙紮”表達愛情的方式,看起來是那樣的平淡無奇,但卻足以反映愛情的單純。第3、4段詩則以格言般的詩句,揭示了愛情的真諦,規範出愛情的尺度。這種愛情應該是坦然無私的,而“沒有超越現實的神秘”;這種愛情是實實在在的,而“沒有對不可能的事物的追求”;這種愛情可以昭臨於日月之上,而“沒有藏在魅力背後的陰影”;這種愛情理應光明磊落,而沒有“在黑暗深處的探索”,說到底,這種單純的愛情必須沖脫私欲的羈絆,“不曾貪歡過度”“向空虛伸手要求超乎希望的事物”,以致“從歡樂中榨出痛苦的醇酒。”詩人對這種“單純如歌曲”的愛情發自肺腑的禮贊,無疑是對醜惡現實的鄙視和唾棄。
這裏要提及的是,泰戈爾本人的愛情婚姻生活,正好體現了他所描寫的這種“單純如歌曲”的愛情格調。回首當年,泰翁也曾有過初戀,那是在他赴英留學前夕,他與壹位受到英國教養的姑娘相愛了,但這初戀的壹瞬只給泰翁留下甜蜜的回憶,就他所處的社會地位和受到的道德教育來說,卻無緣與此種女性結合。最終他由家庭包辦,依照傳統習俗在22歲時與壹個11歲的同種姓姑娘結了婚。但是,他並沒有把這件婚事看作不幸,沒有表露出任何內心的痛苦,而象普通人壹樣履行著自己例行的職責。那個結婚時尚年幼無知的姑娘後來終於成為壹位賢慧的妻子,泰翁也堪稱是忠實的丈夫。妻子病重時,他日夜守護在病榻前,精心看守,直到她離開人世。正如這首詩中所揭示的,“我們所給予的和我們所得到的,都已經足夠”,泰翁平淡無奇的愛情婚姻生活,正是這種人生觀和戀愛觀的極完美的體現。當我們欣賞泰翁壹生中所創作的許多描寫浪漫愛情的故事時,無不為這位偉大作家的高尚人格所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