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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定義、題材與體裁三人說

雜文定義、題材與體裁三人說

□安立誌 ?巖 ?泉 ?朱鐵誌

                              

□□安立誌:目前雜文界似乎公認的雜文定義,是瞿秋白所謂的“文藝性論文”,此外還有“雜文是散文的壹個分支,是議論文的壹個變體”的說法。但我覺得雜文的定義可能更豐富。比如巖泉的小說、詩歌,都是形式豐富多彩的雜文變體,這在魯迅全集中也可找到相關的體裁,比如小說、寓言、格言等。壹位朋友要我寫壹篇雜文如何是雜文的文章。交談中,感到他對雜文的概念已有定見。探討雜文之所以為雜文,如果自設窠臼,那麽探討的空間就十分狹小。巖泉兄應當找壹位文學理論高手,總結壹下其作品在思想內涵之外的文體創新方面的成功探索,這也是對雜文事業的貢獻。

□□巖 ?泉:說實在話,我非常想如立誌兄所說“找壹位文學理論高手,總結壹下我的作品在思想內涵之外的文體創新方面的成功探索”。但我深知,自己是“山寨版”。盡管,自己嘗試過文學體裁的十八般兵器——散文、詩歌、小小說、小品、戲劇等。自認為已形成“巖泉品牌”,但缺乏“權威機構”認證,最後只能“自生自滅”。或許碰巧若幹年後成為出土文物時,偶然被發現。正像我的壹首詩:當全人類都拒絕詩,我就以詩紋身。死後葬入鹽堿地,盜墓者掘起壹只唐三彩。

□□安立誌:巖泉《捉賊》(戲劇小品)拜讀完畢,情節、人物雖簡單,卻栩栩如生、寓意深刻。寫雜文的人常說,思想性是雜文的基本特征,但雜文的思想傾向與價值選擇,是隱含在字裏行間的,是通過品味、體悟文章的形象、情節、語言來領悟和感受的,雜文的思想決不同於論文必須具備論點、論據、論證三要素,變成齒牙張揚的時評(我從不反對時評,也寫時評。但那是另外壹種體裁,而不是雜文),比如巖泉這篇戲劇形式的文章,就可以看作壹篇雜文,通過情節、對話,作者自身的褒與貶、贊與彈、愛和恨,可以清楚地、毫不含糊地、決不會誤解地感受得到,這就是雜文獨到的思維方式。由此我想,瞿秋白關於雜文是“文藝性論文”的定義,實在值得討論。我很贊成朱鐵誌提出的雜文是“文明之文、文化之文、文學之文、文雅之文”的見解。我以為,雜文主要是以體現思想傾向與價值選擇為特征的文學樣式,而這壹文學樣式決不限於散文與論文。巖泉在這方面的創新很有必要作壹番回顧與總結,如此,可對雜文文學化發揮壹些推動作用。有作者、讀者認為目前壹些雜文總體上質量不高,我覺得根本原因在於壹些作者放棄了雜文創作的文學追求,壹些編輯混淆了雜文與時評的區別。我認為,寫雜文不要當作“投槍”“匕首”來寫,只把它當作雜文來寫就可以了。至於作品的影響,可以交給讀者評說。

□□巖 ?泉:這些年我只是習慣性寫作,沒有站在什麽理論性高度,不敢奢望如立誌兄所說“就雜文的文學化發揮壹些推動作用。”曾有文友問過我壹些創作之事,於是就有了《我之文觀》。文友問:“妳主要都讀些什麽類型的書?”我說:“詩歌、散文、雜文、短篇小說、小小說、戲劇、文學評論、哲學、美學、邏輯學等。”又問:“讀本國的多,還是讀外國的多?”我說:“早年讀本國的多,後來讀外國的多,這幾年基本上都是讀(本國人翻譯的)外國作品。”他問:“為什麽?”我說:“因為咱們正處於浮躁時代,浮躁時代的作家基本上都在寫浮躁的作品,包括壹些很有名氣的作家也都在浮躁著。我也同樣很浮躁,但我想盡量遠離浮躁……”文友又問:“現階段,妳主要寫什麽?”我說:“我沒有什麽階段性,要說有的話,那就是隨情緒而變化,依事態而發展。我筆寫我心,我心因我事。”文友問:“妳主要以何種文體為主?”我說:“其實,我也沒有什麽以何種文體為主,皆因事件本身的性質及這件事的情趣之要素。比如耳聞目睹弱勢群體被強權淩辱時,就以雜文為其鼓與呼!使投槍、擲匕首(雖然多半被堅硬的對手給反彈了回來,壹把把戳在了自己的身上);若是親臨風景如畫之境,就讓散文、自由詩出場;如果見到官場之怪現象或市井小民之惡行,則由小品文、小小說、戲劇小品來擔綱。由於我從未受過任何高等正統的教化,所以真正是文無定法,就像濟公——信馬由韁形如醉態,喜怒哀樂全在規矩之外。”

□□安立誌:《我之文觀》大致反映了雜文的基本要素和巖泉的創作風格。雜文之“雜”,不僅在選題之“雜”,也在體裁之“雜”。從五四時期到當代,舉凡日記、寓言、啟示、書信、雜劇、套曲、語錄等多種體裁,都曾作為雜文形式。當代雜文作家中,朱鐵誌“小人物”系列,巖泉諷刺小說和雜文詩,都是成功的探索。雜文之“文”,主要體現在雜文的存在樣貌或外在形式,應當是文學的、藝術的、審美的,而不是壹般化的議論與論辯,應作為壹種自覺的文學與文體追求。這方面,巖泉的探索極有意義,可以給同行提供有益的啟發與思考。“咱們正處於浮躁時代,浮躁時代的作家基本上都在寫浮躁的作品”,巖泉的話有道理。即使在浮躁的時代,奢華的大餐也要講究色香味,“快餐”還要經常變換配方、名稱與包裝,雜文也是如此。巖泉《朝話夕食》《心聲集》《世道滄桑》,至今讀起來很有興致,這就是文體的價值。說了壹些“坐而談”的浮言,不如巖泉“起而行”的創新。

□□朱鐵誌:巖泉先生和立誌兄關於雜文的對話很有意思,其中很多觀點對我有教益和啟發。總的來說,我贊成瞿秋白說的“雜文是藝術的政論”的觀點。“論”其實倒不見得壹定是政論,但必須是“論”則毫無疑問。這個“論”有時以演繹推理、綜合歸納等邏輯手法直接進行,有時“論”在“敘”中,並不直接采用邏輯手法,而是更多使用文學手段、形象思維進行。但無論以哪種手法為之,都需要有壹個文學情懷,努力把雜文當成文學作品來寫。即便是以議論見長的雜文,也應在謀篇布局、遣詞造句上力爭有文學意味,使文章不僅“有意義”,而且“有意思”;既有形象之美,又有理性之美。而所有這壹切,其實都是為了“論”這個中心任務。“論”是靈魂、是本質、是生命,是壹篇雜文的“文眼”。“論”而無新見,整篇雜文就立不起來,越是寫得花哨,越叫人不以為然。因為它形式大於內容,充其量不過是個花架子而已,糊弄壹下孤陋寡聞的人尚可,在閱讀和閱歷稍微豐富壹點的讀者面前,就難免露怯,讓人貽笑大方。如果說“論”是雜文的靈魂,那麽“新見”就是“論”的靈魂。沒有這個“新”字,雜文寧肯不寫。首要在於新思想、新觀點、新見解;次在新邏輯、新結構、新敘述;三在新角度、新語言、新表達。三者有其壹,就可立得住;三者俱佳,可謂上品。為了這個“新”字,必須多閱讀、多觀察、多思考。如此,才能盡量不重復別人,少重復別人。受巖泉先生和立誌兄啟發,順手寫了這些,也算壹點體會。說說容易,做起來難,我自己做得就不怎麽樣。權作***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