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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社會如何看待“官宦子弟”

封建時代是壹個官本位的社會。“壹人得道,雞犬升天”,妻以夫榮,子以父貴。生活在這樣家庭背景下的“官宦子弟”或“世家子弟”,也就是我們今天常說的“官二代”,便成為壹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在清人的著述、書信、家訓、日記等作品中,便有許多討論“官宦子弟”的文字。其中,既有人們對他們成長軌跡的觀察與思考,也有家長們對自己子女的期許與警示。

與被稱為“寒士”的普通老百姓相比,“世家子弟”在各方面顯然具有巨大的優勢。

首先是有著富裕的生活條件,如康熙時任大學士的張英所說,“仕宦子弟,則乘輿驅肥”“席豐履厚,田廬仆役,無壹不具”。乾隆時任知縣的汪輝祖也說:“席豐履厚,得所憑依,進身之途,治生之策,諸比常人較易。”其次是有著良好的教育條件,就像乾隆時做過小官的白雲上所說:“生於書香世家,延名師,擇良友,父兄飽學,從而提命講解,子弟資質聰明,又好讀書,自然直上雲霄,乃順境也。”再次是有著廣泛的人脈關系,父祖輩既然久處官場,自然“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交往的都是有權有勢之人。曾國藩說:“當家門鼎盛之時,炎涼之狀不接於目,衣食之謀不縈於懷。”就是說,不但不必掛念於衣食瑣事,也感受不到世態炎涼,周圍所見只是贊譽奉迎,壹呼百應。

習於侈靡,耽於逸樂

可是,社會生活的現實,卻往往呈現出復雜和矛盾的狀態。上面講到的那些優越條件,如果思慮不周,自制不力,處置不當,倒反而成為“世家子弟”立身處事的障礙與陷阱,使事情走向反面,極不利於他們的健康成長。

對於“世家子弟”來說,富裕的物質生活條件,最大的危險是讓他們習於侈靡,耽於逸樂,“鮮衣怒馬,恒舞酣歌,壹裘之費,動至數百金,壹席之費,動至數金。”這樣做的結果,浪費金錢尚在其次,更主要的是消磨了誌氣,泯滅了性靈,既不知稼穡之艱難,也不諳世途之險峻。康熙帝在《庭訓格言》中強調,王公大臣子弟“不可過於嬌養”,“若小兒過於嬌養,不但飲食之失節,抑且不耐寒暑之相侵,即長大成人,非愚即癡”。這裏所說的“愚”和“癡”,自然也是指對人情世故懵懂無知的意思。

良好的教育條件,如果缺乏主觀的刻苦努力,也並不能保證學業精進。鄭板橋有壹個很有意思的觀察和發現,他在給其弟的壹封信裏說:“富貴人家延師傅教子弟,至勤至切,而立學有成者,多出於附從貧賤之家,而己之子弟不與焉。”鄭板橋沒有分析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只是說從這個現象中可以看出,“富貴足以愚人,而貧賤足以立誌而浚慧”。

以人際關系而言,“世家子弟,門第過盛,萬目所矚”,常常成為某些不肖之徒的追逐目標。而這些子弟“人生二十內外,漸遠於師保之嚴,未躋於成人之列”,性情未定,分辨乏術,“脫有壹淫朋匪友,闌入其側,朝夕浸灌,鮮有不為其所移者”。平日裏酒食應酬,嬉遊征逐。“耗精神而荒正業,廣言談而致是非,種種弊端,不可紀極。”壹旦交友不慎,潛移默化,近墨者黑,心誌不堅者難免隨波逐流,同流合汙。

根據“官宦子弟”成才不易的客觀現實,人們在將其與普通“寒士”相比較中,力圖總結出壹些規律性的認識。如曾國藩就這樣說過:“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無壹不與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貴習氣,則難望有成。”左宗棠也說:“然子弟欲其成人,總要從寒苦艱難中做起。”張英則更進壹步,認為官家子弟既然修身立名較壹般寒士更難,所以只有“謹飭倍於寒士,儉素倍於寒士,謙沖小心倍於寒士,讀書勤苦倍於寒士,樂聞規勸倍於寒士”,才能同寒士壹樣獲得成才的機會。

對“官宦子弟”的警示

為了打消“世家子弟”安富尊榮,鼓勵他們刻苦自律,奮起上進,家長們幾乎不約而同地對他們進行“禍福相倚”“富貴不常有”的教育,以增強他們的憂患意識。同治時官至大學士的倭仁,在給兩個侄子的信中這樣說:“吾家世敦樸素,自入仕途,漸習奢侈,衣服器用踵事增華。抑思盛衰循環,富貴豈能長有?壹旦事殊勢易,家人習奢日久,必不能頓儉,必至失所。失祖宗節儉之風,致子孫饑寒之漸。”家長們反復強調,能否保持富貴門第,關鍵在於子孫之賢或不肖。“子弟不成人,富貴適以益其惡;子弟能自立,貧賤益以固其節。”曾國藩也講過類似的話,他在給兒子的信中說:“爾年尚幼,切不可貪愛奢華,不可慣習懶惰。無論大家小家、士農工商,勤苦儉約,未有不興;驕奢倦怠,未有不敗。”

針對“官宦子弟”易犯的通病,人們向他們提出了各種警示,其中既傾註了家長們的殷切期望,也反映了社會對他們的約束要求。主要內容有:壹曰不可“倚勢淩人”。恃父祖的勢力橫行不法,欺淩他人,結果難免身罹法網,追悔莫及。二曰不可“耽於逸樂,習於奢華”。紈絝成習,放蕩成性,必然貪淫敗行,無所不為,最後不僅壹事無成,而且將潦倒終生。三曰不可長“矜誇之氣”。“世家子弟”年幼時被百般呵護,長大後如眾星捧月,在“規益之言少入於耳”的情況下,就容易輕狂恣肆,目空壹切,自以為高人壹等,唯我獨尊。四曰“不涉公庭”,就是不要利用父祖的權勢,出入公門,左右詞訟,“凡大員之家,無半字入公庭,乃為得體”。五曰要“仗義疏財”。戒揮霍資產,但並非壹味聚斂。“錢財盈豐,千倉萬箱,若遇好事不做,遇貧難不施,不過壹守財奴耳”。所以對於窮厄之人,“生則賑給,死則埋骨”,其他善舉,量力而行。

其實,在“官宦子弟”身上產生的種種問題,追根溯源,往往同身居高位的父祖們有密切關系。這壹點,壹些明智的家長也是有清醒認識的。張英就說過:“但視己無甚刻薄,後人當無悖出之患。己無大偏私,後人自無攘奪之患。己無甚貪婪,後人自當無蕩盡之患。”關鍵還是看本人為子孫樹立壹個什麽榜樣。汪輝祖講得就更明白:“無論居何等地位,壹言壹動,要想作子孫榜樣,自然不致放縱。”家長不放縱,子弟們也就“不敢分毫恣縱,自然由幼至長,漸漸惡念少而善念多,可為樹德之基”。

到這裏,就引出壹個更根本的問題:官宦之家究竟應該拿什麽留給後代?我們可以轉述幾位清代人對這壹問題的回答。張履祥說:“不肖之子,遺此田宅,轉盼屬之他人,遺此多金,適資喪身之具,孰若遺以德義之可以永世不替?”道鹹時期官員覺羅烏爾通阿說:“多積不義之財,以付不肖子孫,助其驕淫,其敗尤速。故曰:‘積金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守;積書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讀。不如積陰德以遺子孫,庶幾可久。’”曾國藩講得更加直白,他在給諸弟的壹封信中說:“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兒子若不肖,則多積壹錢,渠將多造壹孽,後來淫佚作惡,必且大玷家聲。故立定此誌,決不肯以做官發財,決不肯留銀錢與後人。”作者簡介:李文海,1932年生,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委員。長期從事中國近代史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出版有《世紀之交的晚清社會》、《歷史並不遙遠》、《近代中國災荒紀年》等專著。(李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