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格拉底把獲得可靠知識和方法稱為辯證法,例如:蘇格拉底假裝對某個主題壹無所知,然後設法從其他人的言談中抽出他們關於這壹主題的闡述,然後通過對這些思想壹步步的修正,最終得出壹種結論。
蘇格拉底從來不將自己的主觀思想強加於任何人身上,而是引導他們自己去思考。“真正高明的人,就是能夠借助別人的智慧,來使自己不受蒙蔽的人。”
2、蘇格拉底相信存在著壹個我們可以發現的秩序,表現這種思想的方法便是“定義”。他認為真正的知識不僅僅是簡單的考察事物,而是要我們在事實中去發現那些永恒的要素,例如美的事物消失了,但美不會消失。沒有“定義”就不能讓最終的真理清晰的浮出水面。
3、蘇格拉底認為每個事物都有壹個***同的目標就是朝向善。這點從他對做壞事的分析來看,他認為當壹個人做壞事的時候必然認為這件事情能對他帶來好處,其實也是壹種善。蘇格拉底認為的無知並不是對做某壹件事情的無知,而是對做這種事情能否產生幸福的無知。
擴展資料:
“認識妳自己”本是希臘德爾斐神廟門楣上的銘言,蘇格拉底將其作為自己哲學原則的宣言,具有深刻的背景和重要的意義。事實上,幾千年前古希臘奧林匹斯山上的德爾斐神殿裏有壹塊石碑,上面寫著“認識妳自己”。
蘇格拉底認為,自然哲學家們在哲學對象、目標、途徑、方法等問題上的看法都是錯誤的,他們不去關心自身而去關心自然,而且在對宇宙萬物本原的探討上以感官物為依據,以自然物作原因,所以自以為是,眾說紛紜,讓人無所適從。
事實上,自然萬物真正的主宰和原因並不是物質性的本原,而是它的內在目的,亦即“善”。由於認識自然的本性為我們的能力所不及,所以哲學的真正對象不是自然而是人自己,即認識人自身中的善。
他認為“好”或者“善”是存在於事物之中的壹種“神力”,這是萬物所追求的目的。在自然界特別是有機界中存在的和諧、均衡、完美等等自然現象,都是由於事物追求好的或善的目的而形成的。
參考資來源:百度百科-蘇格拉底 (古希臘著名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