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道德經》之初,讓我第壹個深入思考的問題,便是 “報怨以德”。《道德經》第六十三章:報怨以德。
而《論語·憲問》或曰:“以德報怨如何?”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報怨以德”與“以直報怨”是相互矛盾的。歷史中也有人對“報怨以德”強行解釋為“以直報怨”。
這在我看來,是壹種不負責任的臆測行為。更大的可能性卻是,老子的道德境界太高了,高到了三十三重天之外;而我的思想境界太低了,看不懂“報怨以德”。
(二)《道德經》的整體壹致性
小學語文老師教導過我們,遇到不理解的句子,要根據上下文分析。
與“報怨以德”有關的段落如下:道德經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這章就是對報怨以德的進壹步解釋,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聖人把賬目記下來,並不責怪別人,不催促別人現在就還賬)就是報怨以德的壹種應用方式。
(三)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
任何的文章、道理,必須能在生活中去實踐、運用,否則它將毫無意義,《道德經》也不例外。
要真正理解“報怨以德”的含義,就必須將目光轉向生活中的事-----熊孩子的教育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對“報怨以德”的進壹步理解問題。
有壹個熊孩子,七八歲左右,因為他媽,不給他買玩具,他照著他媽媽臉上打了兩巴掌。這時候媽媽怨氣有了,應該怎麽做呢?
現實中,多數會發生2種情況。
1.媽媽心疼孩子,當做無所謂,然後買了玩具給孩子,繼續縱容孩子。
2.媽媽狠下心來,為了孩子以後著想,照孩子屁股上打壹頓,並教育孩子不可以隨便打人。
有個很明顯的結論:這兩種方法都不是以直報怨的行為。
現實中,第1種方法的例子,並不少呢。會導致的結果,我們也知道,慈母多敗兒。不可否認的是,這方法是非常仁義的。仁這個字,是現實中很多母親選用這個方法的關鍵因素。
而第2種方法,是更多數人會選用的方法,也是對孩子最好的方法,這種方法明顯更有德行,卻不那麽仁義。 而這種方法就是 “報怨以德”。
《道德經》中德並不是恩惠的意思。德是比仁更高壹層次的東西。證據如下:《道德經》第三十八章:失德而後仁。
(四)道家的胸懷氣度
那麽通過“以直報怨”與“報怨以德”的對比,我們可以感受到什麽呢?
以直報怨的胸懷:
懲罰的目的在於報復。
追著別人的過錯,斤斤計較,特別容易演變成得理不饒人。更有甚者,過分報復,反而失去了道理。
對好人而言,過於不公平。因為這種思維,會導致善良的人做了壹次錯事,就被說成壞人。
冤冤相報何時了?
因為壹些不大點的小事,有那麽點怨氣後,夫妻就天天吵架?
“以直報怨”的過程中,並沒有贏家。
“報怨以德”的胸懷:
目的:保護了自己的利益不再受到損害,記債或要債的目的在於追回自己的利益。施加懲戒目的在於勸導別人向善,杜絕了過渡報復,防止自己被人利用。
對於做惡事的人而言,沒人知道他們是不是誤入歧途,只要不是惡貫滿盈者,都要給他們機會。至於真正的惡貫滿盈者,天誅之。
對不小心犯了錯的人,會更加寬容壹些。我跟妳,都會犯錯的。
夫妻可以和睦壹些。對壹些不好不壞的人,更加寬容,不至於把他們推向惡的壹面。
更重要的是-------以德報怨並不是大眾所理解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而是妳在以德報怨的過程中已經獲得了自己應得的利益,是壹種利人利已的行為,別人以後是否會報答妳,並不重要,因為妳已經獲得了報酬。
如:警察抓小偷的過程中,警察已經獲得了相關的利益,小偷向善後,是否會報答警察,這已經無足輕重了。
媽媽教育熊孩子的過程中,媽媽也已經獲得了相關的利益,因為熊孩子不敢再打他媽媽了。
以德報怨的行為,沒有輸家,是壹種利人利已的雙贏行為。
以德報怨的行為,對於心惡之人是種更不友好的行為,這種行為減少了壞人輾轉騰挪的空間(前提是妳境界得上去)。
以德報怨的思想是壹種天下大同的思想。
這便是道家的胸懷氣度,當然了,“報怨以德”畢竟只是八十壹章中的四個字,是壹個方向,不能全部解決大家心中所想。
同樣的,這次我所能展現的僅僅只是《道德經》冰山壹角的壹個腳趾甲蓋。
有些人會說以德報怨的社會問題是有些人的怒氣或者恨意無法徹底消解。怒氣或者恨意的問題,也並不是輕飄飄的以直報怨四個字就可以解決掉的。
而真正的“報怨以德”的應用,要遠遠比上面這些深奧的多,這是壹種天人合壹的境界。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
學習《道德經》是非常難的壹件事情,第七十章: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既然這麽難,我為什麽還要研究《道德經》呢? 因為第二十二章》“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因為第四十七章的:“不出戶,知天下!!”,也因為如果可以,誰不想修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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