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首先指出對方錯誤的實質,再批駁已指出的錯誤論點,並在批駁的同時或之後針鋒相對地提出自己的正確觀點加以論證。
議論文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根據題目寫出壹個觀點,再加以闡述說明,重要的是要有說服能力,三要素缺壹不可,仔細看看下面的具體介紹,以後就可以多試著寫作,這樣作文才可以有長進。此外,還要多記壹些名言警句和名人事例,以便在作文中更好的應用。總的來說,議論文的論點是要解決“要證明什麽”,論據是要解決“用什麽來證明”,而論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證明”的問題。
[3]論點
論點,是正確、鮮明闡述作者觀點的句子,是壹篇文章的靈魂、統帥。任何壹篇文章只有壹個中心論點,壹般可以有分論點。
論點應該正確、鮮明、概括,是壹個完整的判斷句,絕不可模棱兩可。
①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於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於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荒謬的,再怎麽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議論文的最起碼的要求。
②鮮明性:贊成什麽、反對什麽,要非常鮮明,千萬不能模棱兩可,含糊不清。
③新穎性:論點應該盡可能新穎、深刻,能超出他人的見解,不是重復他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無關痛癢、流於壹般的泛泛而談,應該盡可能獨特、新穎。
論點的位置壹般有四個:文題、開頭、文章中間、結尾。但較多情況是在文章的開頭,段落論點也是如此。當開始與結尾出現類似的語句時,開頭的為論點,結尾處的是呼應論點。
有的議論文的論點在文章中用明確的語句表達出來,我們只要把它們找出來即可;有的則沒有用明確的語句直接表述出來,需要讀者自己去提取、概括。概括出的句子不應含有修辭等手法。
註意:反問句與比喻句不能作為論點,必須是陳述句
論據
是支撐論點的材料,是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根據,分為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兩種。
1.事實論據:事實在議論文中論據作用十分明顯,分析事實,看出道理,檢驗它與文章點在邏輯上是否壹致。(代表性的事例,確鑿的數據,可靠的史實等)。事實論據又包括事例和數據。
2.理論論據:作為論據的理論總是讀者比較熟悉的,或者是為社會普遍承認的,它們是對大量事實抽象,概括的結果。理論論據又包括名言警句、諺語格言以及作者的說理分析。
使用論據的要求:①確鑿性。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的、典型的事實。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註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涵義。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壹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壹般性質。③論據與論點的統壹。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聯系應該緊密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