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精神的奮鬥目標包括:“愛崗敬業、爭創壹流,艱苦奮鬥、勇於創新,淡泊名利、甘於奉獻”。
勞模精神的深刻內涵,並向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發出號召,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努力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創造新的時代輝煌、鑄就新的歷史偉業、凝聚強大精神力量。
獲得“勞動模範”稱號的行為準則是:
1、愛崗敬業,紮實工作,趕超先進,在促進經濟發展、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中和在崗位“創新、創先、創優、創最佳”中做出業績者。
2、崇尚科學,更新觀念,奮發向上,在科技興農、開拓農村市場、搞活農產品流通、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做出貢獻者。
3、敢於探索,勇攀高峰,在“科教興玉”,深化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體制改革中,創新機制,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等方面做出貢獻者。
4、在環境保護,安全文明生產,依法嚴厲打擊犯罪,防範和懲治各種犯罪活動,抗災救險中,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衛國家和人民利益做出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