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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合同,工傷賠不賠?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會得到賠償嗎?

比如老張去工地上班。有壹天,我出了事故,從腳手架上摔了下來,造成了受傷。老張躺在醫院裏等著錢治療。畢竟是工傷。工友們找建築公司老板替他要醫藥費,公司拒絕了。

公司說老張只是臨時工。雖然他已經工作了壹年,但是他們之間並沒有勞動合同。老張不小心摔了壹跤,公司不需要承擔他的醫藥費。老張和工友們都很難過,也很氣憤,但確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知道公司是否應該賠償工傷。

法律依據1: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前兩款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2:

《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以上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1.老張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老張燦以工資單、工作證考勤記錄、同事證言等材料證明雙方存在實際勞動關系,進而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公司拒絕合理賠償,老張燦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公司故意違反規定不與老張簽訂勞動合同,老張燦要求公司支付雙倍月工資,最多可以索賠11個月。

溫馨提醒:

勞動合同維護了勞資雙方的利益,也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有效證據”。

1.對於新時代的勞動者來說,要勇於要求用人單位在工作中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對於新時代的企業家來說,更應該註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隨著國家法制的進步而成長。任何僥幸心理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最終都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