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建設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主要存在於主頁、鏈接、網頁信息、技術措施、權限管理信息等方面。以主頁為例——作為多媒體作品,主頁中的某些單壹圖形可能符合著作權法中的美術作品判定條件,主頁的形式和內容在選擇和編排上構成智力創作,也可視為壹種“匯編作品”。所以網站在自己的頁面內容中聲明版權是非常合理的。
那麽問題來了,網站頁面內容中的版權聲明如何正確書寫?
和中國目前的大部分互聯網做法壹樣,網站申報版權的做法起源於美國。相應地,參考標準和格式也是美國版權局的指令。關於書籍、電影、DVD、唱片、網頁、軟件等的版權聲明。必須包括這三個部分:
①英文單詞“Copyright”(直譯為版權)
②作品首次發表的年份。
(3)作品著作權人的姓名——權利人可以是除作者和多個作者以外的擁有著作權的公司或企業;姓名既可以是可識別的所有人的全名,也可以是姓名的簡稱,可以是公眾已知的所有人的其他姓名。
簡單地說,標準格式應該是:
版權+[日期]+[作者/所有者]
*版權+[日期]+[作者/所有者]
在壹些網站的版權聲明中,保留了壹個後綴“all rights”(通常直譯為“版權所有”)會加在版權人之後,這樣整個格式就變成“版權2016xxx。保留所有權利。”
用中文寫版權聲明時,也可以加上“版權”二字,但要註意它在後面的位置。切記不要直接用“版權”代替“版權”,寫“版權1996-2012xxx。保留所有權利。”
這個後綴在壹些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曾經是必須的,但目前在大多數國家,它並不是壹個必須被法律標註的詞。
在壹些網站的版權聲明中,會在“首次公開發表年份”後註明另壹個年份和日期,如:copyright 1996-2012 XXX。保留所有權利。
這是因為網站有效期長於1年,所以會有第二年。如果本網站有效期至今年,則第二年應填寫為今年的年份。同時,第二年也不是必須的。
有壹些網站的版權聲明就是這樣的情況,比如知乎的:
"?2016知乎”
那是因為?Mark代表“CopyrightSymbol”的意思,所以可以直接用它來代替“版權”。但是註意不要用“?”替換。
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是參照《伯爾尼公約》制定的,並且根據公約的規定,作品產生後著作權自動取得,無需聲明或登記即可取得。因此,是否使用版權標誌——沒有嚴格的規定。
但另壹個事實是,如果侵權需要保護,還是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判斷著作權的歸屬,並提供創造性證據。
所以,無論是在網站頁面底部,還是在其他原創作品上加壹個版權聲明,雖然客觀上法律效力確實有限,但也只是表明版權人,宣示權利的壹種方式。但至少是對惡意盜版者的震懾,對善意用戶的明確提醒。
畢竟大部分作者或權利人都不是專業人士,所以書面的版權聲明不會很規範,所以也會降低其嚴肅性和有效性。所以,如何正確的寫好這些語句,並不是可以隨便忽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