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伍子胥是楚國的貴族。後來因為伍子胥的父親和哥哥卷入了壹場政治鬥爭,被楚平王殺死。伍子胥從楚國逃到吳國躲避災難。在逃亡期間,他沒有吃過壹頓飽飯,也沒有睡過壹個好覺。餓了,途中遇到壹個在河邊洗衣服的女孩。他看到姑娘的竹籃裏有米,就把臉拉走,去乞討。浣紗姑娘見他可憐,大方地給他送吃的。
伍子胥吃完擦了擦嘴,想著為了安全起見,就告訴姑娘要對自己的行蹤保密。不知何故,女孩覺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於是撿起壹塊石頭扔進水裏等死。伍子胥見此情景大驚,但又羞憤交加。他咬著手指,用血在石頭上寫道:“二浣紗,我求;我飽了,我快淹死了。十年後,幾千塊錢還!”
後來有人解釋女孩的死,說古代男女不親,羞得投河自盡!但是,這種說法實在令人費解。男女不親,出處是孟子。孟子是戰國人,伍子胥是春秋人。所以這個時候男女之間應該更自由的交流,不可能因為吃壹頓飯就羞死。更何況,女人也給他吃的,男女不授受。想法提出後,壹般被貴族文人家庭接受。
宋朝是最嚴格的,雖然普通家庭也有壹些禁忌,不是特別嚴格。他們沒有嚴格到見面吃飯都要下死決心!所以這種貞操的說法是荒謬的。但是那個女人居然投河自盡了,她壹定有自己的想法。不知這老吳是不是衣食無憂,色欲熏心。吃完就對別的女生心存芥蒂?這個真的不太可能,這段話是我個人的猜測,大家應該把它當成壹個笑話。
後來大家都知道,伍子胥在吳國做了官,吳王派他和孫吳去侵楚。公元前506年,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笞三百”。伍子胥報了仇後,想到了報恩,但是不知道姑娘的住址,就把女兒放進了當時潛水的地方。這就是乖乖女的由來。唉!何必呢,浣紗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