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證明是真正的洪秀全國王時,曾國藩看著這個與自己並肩作戰了十幾年,享受著人間繁華的對手。他的牙齒咯吱作響,他下令:“殺死屍體,用猛烈的火焚燒?”先是洪秀全的屍體被砍毀,然後用火焚燒。他命令人們將肉醬和灰燼與炸藥混合,用大火炮射進去。它就這樣化為灰燼,直沖雲霄。他的意思很明確:要讓洪秀全失魂歸鬼,所以才有如此“焚屍滅跡,骨灰升天”的殘忍之舉。
壹向以表德、滿嘴狼籍、假扮文學家的曾國藩,為何會做出敗骨揚灰的舉動?這對洪秀滿是壹種怎樣的懲罰?
在現代中國,孝已經被談論了幾千年。所謂“諸德之孝為先”、“逝者最大”、“墳墓安全”,而“掘墓人”就是小偷。這是壹個卑鄙的舉動;而地下,悍然辱身,惟恐世人不知怒。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伍子胥為了給父親和哥哥報仇,帶兵到楚國北部,挖出楚平王的屍體,用九條銅鞭抽打300鞭,史稱“鞭屍”。吹噓自己善良賢惠,宣揚“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物死則生;物死則存”。而他們卻在史書中對名人、英雄、罪人進行揭露和羞辱,對他們的屍體進行摧殘到了極致,意思是世間罕見,人鬼共憤。
人死後,應該盡量把屍體處理完,平靜地埋葬。這就是所謂的自然死亡,也就是那些因為無法懲罰的罪行而被砍頭的犯人,他們的家人也要在背後請人給他們壹個好的背影,這樣靈魂才能不分離,來世才會越來越好的轉世,才不會變成豬狗禽獸。
莊子曾感嘆人類的滅亡:天地之間的生命,如果來不及和欲望,就會戛然而止。幫忙卻勃然大怒,不出事;貌似_自然,沒什麽問題。出生,死亡。生物的悲哀,人類的悲哀。死亡是生命的開始。所以中國人把死亡算做郊遊,回家成了他們主人曠達的生死觀。古詩“生於天地之間,忽如過客”中的詩句,說明了善終必然有報。
在中國人看來,人死了以後,屍體被埋了,它首先變成了靈魂,也就是常說的鬼。在這個階段,他必須回家。因此,各地都有將祖先的靈魂帶回家做客的習俗和習慣,這將使他能夠迅速轉世,並通向更好的來世。另壹方面,如果死前罪惡太多,屍體受到懲罰,就可能像洪秀全的骨灰壹幕,導致孤魂野鬼,感到孤獨,內心不平衡,在嫉妒之火中被燒死。好鬥又專門與惡鬼和好的鐘馗,會懲罰那些不聽話又想造反的野鬼,最後的結果就是進入十八層地獄,導致牛馬不如的嚴重後果。
所以曾國藩這樣看著洪秀全,壹方面是為了發泄自己十幾年的怒火,更重要的是為了讓這個對手下輩子成為牛馬之獸,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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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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