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發生在王誌煥擔任文安縣縣長的時候。這個鎮上有壹戶人家。男主外出打工,家裏只剩下妻子劉月娥和姑姑,家裏還養了壹只黃狗。當天晚上,劉月娥出去溜達。回來後,她聽到姑姑喊救命,就跑過去幫忙。
但是光線很暗,我看不清楚犯人的長相。我只知道他赤裸著上身。她抓了犯人背幾下,但畢竟是個弱女子,就讓他跑了。開燈壹看,姨媽胸口插著壹把剪刀,已經死了。
第二天,嶽-來向王之渙匯報。王誌煥知道這不是壹個簡單的案件。仔細詢問後,她得知只有嶽和的姑姑壹個人在家看黃狗。但是黃狗沒有叫,說明犯人壹定是這家人的熟人,應該經常出入劉月娥家。為了降低犯人的戒備,王之渙告訴大家都是黃狗的錯,明天要審問,讓大家明天都到場。
第二天,村裏所有的人都聚集在政府的大門口,看王之煥如何審問那條狗。犯人也來看裁判官的笑話。但當所有人都在場時,王誌煥讓所有年輕壯漢留下來,關上門,讓他們背過身去,看看誰身上有抓痕,然後判斷這個人是不是劉月娥家的熟人,很快就破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