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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包拯不破案,還憑感情殺人?

導讀:相信妳對包拯的故事已經很熟悉了。包拯在民間享有很高的聲譽,這主要得益於公案小說《三俠五義》。小說裏包拯頭上有個月亮,是星星的轉世。他能天天審太陽,晚上審陰人,鏟除奸夫,不怕有權有勢的人,所以人們稱他為“包青天”。

可惜歷史不是小說。包青天在正史中是正直的,這是事實。很難說他有裁判案件的能力。壹些史料證明,這個人根本不會判案,他剛愎自用,獨斷專行,自作主張,糊塗透頂。而且脾氣暴躁,情緒化,還會隨意殺人。

包拯掌管京城,執法嚴明。他壹方面在有權有勢的人面前挺直腰板,但另壹方面又對人民毫不留情,壹視同仁。這既不同於壹般官員偏袒權貴,也不同於文人偏袒庶民。應該說包拯的態度是理性的,但理性的包拯有時也會被情感挾持。

壹旦沖動,公正,正直,自律,就忍不住迷茫,或者胡亂殺人。有壹次,都城汴梁的壹條街上發生了火災。宋和北京的商住區混雜在壹起,很多店鋪和商販占道經營,交通堵塞。壹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勤勞的包拯自然第壹時間趕到了現場。眼見提督大人已經行動,各相關部門不敢懈怠。看到包拯大火熊熊,已經蔓延到十幾戶人家,我很擔心。這時有人來請示:“是從甜水巷取水還是從苦水巷取水滅火?”

包拯勃然大怒:“這麽緊張的時刻,妳竟然問這麽傻的問題!救火還是分甜水和苦水嗎?”他認定此人意在戲弄自己,下令當場斬首。火災現場的官民都不怕,大家都怕包。

這個故事是《獨自醒來雜誌》。作者是南宋學者曾敏行。楊萬裏曾為該書作序,稱贊道:“無讒言之筆。”在曾敏行看來,這個請求人是個“流氓”。壹群無聊的年輕人聚在壹起,想故意逗逗包拯,於是有了這樣壹個疑問。

但是,可能會請示的人屬於優柔寡斷的普通人,面對火災不知所措。既然提督在現場,他們做任何事都要請示。包拯沒有問為什麽,就認定這個人越權,貽誤了災難。但是,即使這個人是故意調侃,他也不會死。但他講了壹個笑話,卻被包拯砍了腦袋。他為官如此任性,無視法律,以個人感情為破案依據。

沈括的《孟茜筆談》記錄了包公的另壹個尷尬故事:壹個大老板犯了法,被依法處以笞刑。大老板有錢,包拯清正廉潔,不愛財。於是大老板找到壹個負責打板子的小官,給他紅包,問他怎麽辦。小官指著他說:“妳今天要見府尹,他問完壹定會把案子交給我。這時候妳要做的就是喊委屈,剩下的交給我。”

然後包拯上朝,讓大老板上來。壹番質問之後,大老板讓小官員們懲罰他。大老板按照小官的話喊了出來,小官喊道:“只要妳老老實實接受杖刑,就可以走了。何必多說?”在包拯面前說大人破案了,自然不會有錯。

普通官員自然喜歡這種阿諛奉承,但包拯不壹樣。他們聽了之後,不喜歡。他們認為胥吏只是胥吏,根本沒有資格評價案件。此舉有玩弄政治之嫌。於是下令停止對大老板的懲罰,他無罪釋放,卻拉下了小官,打了m。